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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于1997年,至今已有11年。本文运用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分析的相关理论,通过理论论证和数据分析相结合,简要回顾了珠海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创建过程,分析了珠海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现状,着重指出了珠海市现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认为珠海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经面临“拐点”,需要进行制度重构和机制创新。本文立足现有的政策法规,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珠海市为样本,在公共政策渐进主义分析模式的理论指导下,提出了明确工作原则、消除观念误区、规范低保资格审查制度、建立分层分类施保制度、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节机制、制定促进低保对象积极就业政策、健全低保社会支持体系、创新低保管理机制等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对策组合,以期实现动态调整下的“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