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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是人类思想史的宝藏,它由洛克的分权理念演变而来,所提倡的分权学说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和集权的武器,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三种权力相互配合,相互制衡。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被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广泛采纳于政府机构建设之中,较之于中世纪宗教教义的统治具有先进性。在人类追求自由平等的道路上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五权宪法”是在孙中山学习和借鉴了西方“三权分立”学说的基础之上,加入了中国封建社会中的考试制度和监察制度而形成的。自鸦片战争以来近代中国处在一个内忧外患的环境之中,中华民族的有志之士踏上了寻求拯救民族和国家的道路上,在这样的救国潮流中,孙中山是一个具有跨时代意义的伟大的革命先行者,他的一生都在致力于救国救民,其“五权宪法”学说是他法律思想的总结与体现。孙中山一生坚忍不拔,领导资产阶级革命推翻帝制,创建民国,他的法律思想也同样是一笔巨大财富,值得后人学习敬仰,他在追求民主的理想的政治制度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智慧和勇气以及他在宪政思想中合理的内涵,都是值得后人研究的。将两种国家学说从学说内容、权力配置、文化背景和宪政价值上来进行比较分析,从两种现代宪政思想的比较中发现中西方文化对两种宪政学说的影响,以比较出两种学说所包含的文化内涵的不同是本文的中心。本文选取了此两种国家学说进行比较分析,一方是西方宪政思想学说的代表,另一方是中华民族历史上曾经出现的一种的宪政思维,两者各有千秋,又都在历史的进步之中起到了不同的推动作用,都是人类思想的宝贵财富。本文对两者的研究是为了从历史中找出教训和经验,为今日的宪政思想的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