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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该理论的创始人赖斯提出译文的预期功能应由翻译的目的要求决定。此后她的学生威密尔在此基础上创立了功能学派的奠基理论:翻译目的论。由于目的论使译文摆脱了源文本的束缚,给予译者更多的自由,与其它理论相比,更适应于应用文体的翻译。然而功能翻译理论只是为译者提供一个全新的翻译视角,具体的翻译策略和手段需要由译者自己决定。本文试图将德国功能理论与政论文翻译相结合,以《十六大报告》翻译文本为范例,为该理论在官方政论文翻译中的运用提出具体建议,从而提高政论文的翻译质量,尽可能避免目前政论文翻译单靠经验而缺乏理论指导的局面。本文在第一章系统地阐述德国功能主义的基本观点,发展轨迹及其与相关译论的关联性和差异性进行了梳理,指出目的论与其它理论的根本区别在于是以目的文本的功能而不是源文本的功能来决定翻译策略。第二章首先详细分析了官方政论文的翻译纲要,然后对原文进行了以翻译为导向的文本分析。为实现译文在译语环境中的翻译纲要,作者在对比原文分析结果和翻译纲要基础上得出其最佳转换策略。同时,作者归纳了官方政论文翻译的三大原则:忠实,以读者为导向,和具有意识形态意识。在转换策略和翻译三大原则的指引下,以《十六大报告》为例,按照先后顺序逐一解决官方政论文中的语用问题,文化问题和文本问题,以实现预定的翻译功能。为解决文化问题,作者提出了逐字、解释和注解等翻译技巧。在如何实现译文忠实和如何运用意识形态为翻译服务,作者也提出了具体的建议。为解决文本问题,作者归纳出了删减、添词、重组、替代和转换等翻译技巧。并强调指出,不论采用何种技巧,都是为译文在译语环境中实现预定功能服务。文章最后对功能主义理论在官方政论文的应用作了补充归纳,并尝试在结论部分提供一个官方政论文本英译的自上而下的翻译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