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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非公经济的不断发展,非公经济已成为我国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然而,非公企业中的劳资矛盾也随之不断激化,劳资争议案件数量不断增多,且日益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影响因素。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强调,要“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争议调解仲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究竟如何破解这个“难题",推进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问题自然就成为国内许多学者关注的热点问题。工资集体协商是西方市场经济国家解决劳资问题的主要方式。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开始推行集体协商机制,并在这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我国在这方面和西方工业国家在工资集体协商实践方面几百年的历史相比,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许多方面有待完善,例如相关立法不够完善、劳方与资方的力量对比较大、工会的作用不够有力等,因而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实践。温岭市的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是由当地的劳资冲突引起,其目标是协调劳资关系,维护劳动者的基本利益。最先尝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是温岭市新河镇羊毛衫行业。得益于这一协商制度,2003年以来该行业没有出现过因工资引发的劳资冲突。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探索与实践,温岭市逐步形成了“行业协商谈标准、区域协商谈底线、企业协商谈增幅”的产业协商民主模式。本论文以温岭市的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为基本研究个案,借鉴国内外的相关实践和理论,对这一制度的操作和发展进行具体探讨。更进一步,为改进我国工资集体协商提出某些切实可行的建议,这应该是本论文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