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明代的拟话本小说,取材于市井生活,相传于说书人之口,又为当时文人学士所辑录、加工,流传甚广,影响深远,其中以冯梦龙的之《三言》和凌蒙初之《二拍》最为著名。《三言》《二拍》中大量法律故事,涉及刑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和诉讼法,比重最大的是命案几乎占了三分之二以上。这些故事描绘了县官断案的过程、各方诉讼参与人的心理以及证据的运用等,比较真实地再现了中晚明的司法现状。特别值得提出的是,法律故事中保留了丰富的法律文书如判词、分单、休书、契约等。尽管它们是虚构的也可视为社会历史的曲折反映但由于作者有断案的经历,所以它们的史料价值是不容忽视的。更加珍贵的是,这些文本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人们对法律的基本看法。
对拟话本小说中的社会道德与法律价值新取向的研究已经有了一定的成果。但笔者尝试从社会经济基础的裂变催生相应社会价值观念的变化这一新角度来分析拟话本小说,侧重点在于探索晚明人法律意识的新变化,以及商品经济状况下时世、时人对与之相匹配的价值观念、法律规范的渴求,进而从拟话本小说文本这一静态的微观世界来窥探明清转换之际中国的宏观世界,来解读明代拟话本小说中体现的法律价值新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