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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国私募基金发展迅速,并且已具有相当的规模,逐渐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资本市场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尽管如此,私募基金在中国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主要表现为投资者的风险意识淡簿、风险承受能力有限,投资者投资行为不理性,违规运作频频发生,证券市场结构与功能仍存在很大缺陷,各方监管体系尚未系统构建,且监管能力尚有待进一步提高等。时至今日,中国私募基金仍没有合法的地位,私募基金以地下的、分散的和不稳定的形态广泛存在,一直游离于政府法律监管体系之外。这样,私募基金无疑将会成为证券市场潜在的不确定因素和危机源,加剧了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因此,就必然要求政府立法部门出台相关的法律,证券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恰当的规制和监管,以引导私募基金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健康、有序、稳定的发展。正是出于以上种种考虑,笔者在比较研究了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对私募基金监管的经验的基础上对中国私募基金监管体系的构建做出了系统构架。本论文共六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包括该篇文章的选题背景和意义、有关文献综述、文章的主要思路和内容和主要研究方法及创新点。第二部分是私募基金的一般分析,包括介绍了私募基金概念界定、类别和显著特点三方面。然后将私募基金与相关概念加以比较区分,最后又对私募基金在中国的演进轨迹和现今存在的生存模式进行了分析。第三章私募基金的风险进行了分析,首先分析了私募基金的态度选择风险,包括风险回避型、偏好型,在利益分配过程中引入博弈理论加强论证,然后针对中国目前资本市场上的私募基金的特有风险进行了总结。第四章是对中国私募基金的监管现状的分析,通过不确定模型和市场需求模型论证中国的私募基金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同时指出它的存在又给社会带来了种种的风险,因此有必要对其加强监管,而中国对私募基金的监管尚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需要改进。第五章对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对私募基金的监管做了动态比较分析。第六章在以上各章分析的基础上对中国私募基金监管制度的建立做出系统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