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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公民的个人信息对我们生活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公民信息被侵犯和非法使用也越来越频繁。加强公民信息保护成为我们的头等大事。《刑法修正案(七)》的出台,就是针对公民的个人信息保护的需要增设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用刑法手段对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给予严厉的制裁。遏制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势头,这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突破。但《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对“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犯罪主体”等规定的不清楚,容易引起在司法实践中的偏差和分歧。2015年8月29日《刑法修正案(九)》的出台对《刑法修正案(七)》公民个人信息罪进行了修改。首先删除了对犯罪主体的限制,扩大了犯罪主体的范围。用更严谨的语言表达了刑事条文的切确含义,将非法提供给他人公民个人信息里的“非法”二字删去,将“如上信息”改成“公民个人信息”,更完整的维护了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障。并修正了《刑法修正案(七)》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处三年以下刑罚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规定,把最高刑期提高至七年,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刑罚,并处罚金,从而可以看出立法机关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重视,与此同时加大了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打击程度。但具体适用上依然存在不足之处。正文分成六个章节,从刑法的角度来分析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在实践中的困难及出路。本文的第一章节是引言,从选题背景,研究的意义,创新之处为切入点。第二章讲的是个人信息基本理论,解析一下公民个人信息的含义,通过相关概念的解析得出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根据国内外的规定分析公民个人信息在法律意义上的特性。第三章节主要讲《刑法修正案(九)》中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修正,通过对犯罪主体,犯罪客观方面,以及法定刑的修正充分肯定了《刑法修正案九》的进步。第四章主要我们国家对个人信息在刑法保护上的不足之处。从个人信息的界定;情节认定的标准的不清;缺乏前置性规定;犯罪行为方式的单一,以及刑罚规定的欠缺来论述。第五章国外刑法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启示,主要从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分析与我国的不同之处,以及对我们国家的指导意义。第六章讲的是对我们国家在个人信息刑法保护上的一些建议。从个人信息的范围,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增加入罪的行为方式以及如何完善刑罚设置来分析研究我国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