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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权制度是规范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关系的法律制度,亲权是父母享有的对未成年子女以教养和保护为目的、在人身和财产方面权利义务的统一,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哺育、保护和教育是现代亲权制度的核心内容。父母在行使亲权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子女的学习和娱乐等方面的隐私。随着子女年龄的增长及社会活动的增多,其独立意识和自我观念增强,主观上倾向于享有完整的隐私权甚至排斥父母的干涉。这就引发了亲权与未成年子女隐私权之间的权利冲突。有调查显示,未成年子女与父母的冲突在逐年增加,其中导致冲突的最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未成年子女认为父母在行使管教权时过分干涉其隐私。本文试图从法律的角度,即亲权与未成年子女隐私权的权利冲突的视角,对上述冲突分四个部分加以分析,并提出一些粗浅的解决办法。 第一章分为两节,分别分析亲权与隐私权的一些基本问题,为整篇文章做铺垫。第一节介绍亲权制度的演变及内容,重点阐述亲权在未成年子女人身方面的内容,从历史沿革的角度说明二者冲突的渊源;第二节介绍隐私意识的起源、隐私权的内容、价值,重点阐述未成年子女隐私权的特点。未成年子女隐私权的权利主体法律地位特殊,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客体主要是学习和娱乐方面的隐私,与亲权的指向对象重合;就实践中而言,未成年人在家庭生活中处于弱势地位,其隐私严重受到父母的轻视。 第二章分为两节,分别分析亲权与未成年子女隐私权冲突的表现形式和产生的原因。第一节阐述冲突的表现形式,即:父母的教育权与未成年子女自由活动权利之间的冲突;父母对子女活动的了解权与子女私人活动不被他人知悉的权利冲突;父母了解权与子女保有个人领域隐私的冲突。第二节重点阐述冲突的原因,即从法律制度上来看,亲权的内容不完善、具体(某种程度上来说具有必要性),对未成年子女隐私权也没有做必要合理限制,这就导致两个权利在制度上没有明确的界限;从主体的意识上来看,父母在行使亲权过程中有过分膨胀权利的倾向,而子女保护隐私权的观念不断增强,导致权利主体在意识上的冲突。 第三章在上述内容基础上归纳出亲权与未成年子女隐私权冲突的协调原则。第一节阐述权利冲突协调的一般原则即权利平等原则、利益平衡原则、权利妥协与调和原则,在亲权与未成年子女隐私权冲突中的具体适用,第二节重点归纳了4个特殊原则,即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原则、维护未成年子女独立人格、沟通原则、尊重未成年子女意志原则。 第四章从三个角度提出了亲权与未成年子女隐私权冲突的协调机制构想。从立法层面来看,建议尽可能明确亲权的内容,确认协调二者冲突的原则,并针对亲权行使中侵犯子女隐私的典型行为加以禁止,以缓解现实中的激烈矛盾。从司法层面来看,在两个权利发生冲突并导致诉讼的情况下,建议由妇联取代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代理人;与其他类型的案件相比,应更注重采用调解方式结案。从法律制度以外的层面来看,应加强父母和子女尊重他人权利和维护自身权利方面法律意识的培养,并通过第三方的形式加强彼此沟通,预防权利冲突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