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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G-S”协同的卓越中小学教师培养模式是指由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Government)、高校(University)、中小学(School)形成三位一体、协同创新的教师联合培养教育机制,以“权责明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为根本指导方针。2014年,教育部决定全面启动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预示着我国将建立高校与地方政府、中小学“三位一体”(简称“U-G-S”)协同培养新机制,培养一大批师德高尚、专业基础扎实、教育教学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突出的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这一模式既是我国教师教育在已有探索基础上的发展,也是在借鉴国外相关经验的基础上,对教师教育模式的一种创新,凸显了坚定的理论勇气和改革决心。除了教育综合改革和教师教育改革对教师质量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之外,我国现存教师培养与培训过程中存在的诸多不足,引发了教师培养合作模式的自主探索。在教师培养多方合作的过程中,政府主导型和高校主导型,职前阶段型、职后阶段型与类三方合作模式是出现的主要类型,其取得的丰富经验乃至存在的不足,为“U-G-S”协同培养教师新机制提供了重要引领。建构“U-G-S”协同的卓越中小学教师培养模式,要以一定的指导理念和组织体系为基础,涵盖目标设定、招生选拔、课程设置、师资队伍、实习实践、教学研究以及质量评价等具体内容,贯穿职前、入职、职后三个阶段。协同机制的运行体系需要分别建构职前、入职、职后三个阶段彼此独立但又系统衔接的运行模型以及完善的保障体系和评价监督机制。然而要建构一个完善的卓越中小学教师协同培养机制,还面临着理论研究滞后于实践探索、政策法规不完备、三方协同意识不强、内驱力不足、协同标准缺失等制约因素。要推动“U-G-S”协同的卓越中小学教师培养长效机制的建设,就需要加快推动相关政策的法制化进程、加强理论对实践的支撑作用、以激励政策提高各方主动参与意识、完善相关标准的制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