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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较大的成功,但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之后,我国农村经济开始出现市场和资源双重约束,国家为了解决农村的问题,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经营权和所有权分开,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推动了当时农业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更多的小农户难以与市场形成很好地对接,掌握不到准确的信息,使得农村经济的发展受到了严重影响。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政府积极在农村当地推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鼓励农户加入合作组织,使自己的产品通过规模化经营实现价值的最大化。由此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始在我国农村悄然兴起,并迅速发展起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实现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化农业的重要平台;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村收入的重要阵地;是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载体;鉴于此,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我国出现后,各级政府立即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引导。2006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后,政府更是相继出台财政、税收优惠等政策。随着政府支持力度的加大,我国农民合作组织也得到了蓬勃发展。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股份合作组织,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经营模式,构建专业化、集约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文章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是导论,主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方法及文章框架、讨论了本文的研究意义并对国内外学者专家关于此方面的研究进行了总结、归纳;第二部分从资本主义合作经济思想和社会主义合作经济思想两部分介绍了合作经济组织理论的的演变;第三部分主要分析归纳了美国、日本、印度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实践的的演变并总结了他们在演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成功的经验;第四部分主要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理论分析,本文通过价格形成和规模经济、博弈分析、制度经济学分析了合作组织发生的必然性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存在的优势;最后一部分则主要介绍了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概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相应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