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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教育是我国基础教育中的薄弱环节。长期以来,乡村中小学,尤其是乡村偏远地区村小、教学点师资弱,是一个共性的问题。乡村教育质量的提高根本在于教师。为提升乡村教师队伍整体质量,提升乡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缩小城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差距,2015年6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指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薄弱环节在于乡村,在于中西部老少边穷岛等边远贫困地区。发展乡村教育,帮助乡村孩子学习成才,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计划》针对目前乡村教师存在“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的问题,强调力争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乡村教师队伍。但目前关于《计划》实施的成效、问题和原因的研究较少,较大范围内的数据收集和分析更是少之又少。那么,《计划》实施后取得了哪些成效,存在什么问题,怎样去解决这些问题?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国乡村教育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本文结合我们对陕西部分区县贯彻落实《计划》精神的调研,就《计划》出台的背景、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认为《计划》实施后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乡村教师留任意愿明显增强、师德建设水平有所提高、教师交流更加频繁等,但同时也存在着教师待遇依旧偏低,教师编制仍然紧张,职称评定未明显向乡村教师倾斜等问题。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计划》本身的原因,如荣誉制度设计不科学、城乡交流制度不合理等,同时,《计划》实施的物质条件不充分、新进教师质量不高、教育行政化等也是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在此基础上,本文结合我国乡村教育的实际情况,就如何进一步实施好《计划》提出若干对策建议,即提高补助标准,保障乡村教师待遇的提高;增强培训的实用性和针对性,提升乡村教师的综合素质;针对乡村教师短缺问题,完善教师补充机制;制定灵活的教师编制标准,对乡村学校适当倾斜;建立教师交流制度,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改革教师职称评定制度,对乡村学校给予政策倾斜;提高对《计划》的理解力,营造尊师重教的氛围;充分发挥荣誉制度的作用,使广大乡村教师有更多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