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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政府的主导与大力推动下,作为引领职业教育发展和在构建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承担重要使命的高等职业学院,与其它层次的职业教育机构一样,其人才培养模式正在发生深刻的变革。这一变革以“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为基本方向。作为其重要载体的校企合作活动已经成为高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线。在这种业已推进的改革过程中,高职学院学生管理制度问题的产生和解决也已成为影响校企合作进程的重要因素。本研究主要以新制度主义相关组织理论为理解、分析框架,以高职教育的个体组织--J职业学院(以下简称为“J学院”)为例,以该学院在开展校企合作过程中的学生管理活动为研究对象,以个案研究为基本方法,综合运用调查访谈、文献研究、实地观察、演绎归纳和量化分析等具体方法,对J学院近三十年来学生管理活动的历史进行了考察,重点从组织和个体层面对该高职学院近年来开展校企合作过程中的学生管理活动和问题进行了分析,同时从制度变革的角度对J学院学生管理的变革举措进行了分析和检验。研究表明,J学院学生管理活动的开展深受国家政策影响,尤其是深受校企合作制度影响,同时也受到不断介入的其它内部和外部管理情境因素变化的制约。随着J学院校企合作规模的不断扩大,该院传统学生管理模式的不适应问题日益凸显,在组织内部层面主要表现为学生管理职能的模糊性、某类校企合作方式(如“订单式教育”)的特定性以及学生管理形态的分散性。而在个体层面则主要表现为学院管理者和师生因不同的价值信念或不同的利益诉求所导致的,对校企合作中学生管理问题的不同理解。类似这些问题在合作企业一方也同时存在着。学院为了协调不同专业和年级的学生参与校企合作活动,妥善处理学院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政策冲突和矛盾,一方面采取强化学生管理“重心”的移动、加快顶岗实习管理与学生管理的融合、协调校企合作参与方的多重利益关系以及学生管理流程再造等调适举措,使得校企合作中学生管理的规范化得到加强,学生管理者对校企合作的认知和态度有所转变,并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学生个体的社会化发展;另一方面在J学院变革举措之间又体现了一定的冲突性。J学院在后期又加强了院一级的统筹管理力度和频度,也因此造成了为适应某些校企合作项目而不断地“肢解”着该院相关学生管理制度和政策规定的统一,使合作项目在大多数情景下无章可循,从而延续着“一事一议”的管理模式,制约了下级实习教学单位拓展其校企合作空间的主动性;从整体上看,这种制度变革不仅带有一种冲突性、不确定性色彩,并且也是渐进的。论文根据当代美国新制度主义组织理论学者W·理查德·斯科特(W.Richand Scott)所归纳的论点,分别以社会系统制度化的三种竞争性机制(回报递增、承诺递增和客观化)来理解J学院学生管理制度的变迁;以制度三大基础要素(规制性、规范性和文化--认知性)的组织合法性观点来解析J学院学生管理制度的运行现状;以组织场域的构成、冲突和协同来解释J学院学生管理制度的变革;本研究在深入分析推进高职校企合作与学生管理制度变革之间逻辑关系的基础上,对进一步深化高职学生管理制度的变革提出了政策建议。论文在把组织理论运用于中国高职学院内部管理个案研究(组织个体研究)方面进行了创新性尝试;论证了当今中国高职校企合作的开展与学生管理制度变革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密切相关:实地研究表明,个案所体现的高职学生管理制度的建立、运行和变革并不是独立的过程,而是个案对象在变迁中所呈现的不同侧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