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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传统翻译理论的研究中,原文和译文的等值性成了各种理论争论的基本主题和主要矛盾,“信、达、雅”成了权威的翻译标准,关于“直译”与“意译”之争的文章也为数不少,但是过分强调了译文要忠实于原文,或者忠于原文的某个方面,而忽略了影响译文的诸多因素,如:文化差异、时代背景、作者动机等等方面,倾向于将文本结构绝对化,强调译者对文本字面意思的依附性,使译者处于一个相当封闭的符号系统中。正是由于传统翻译理论自身的缺陷,成为了建构中国自成体系的翻译理论的绊脚石。为了弥补这些理论弱点,借鉴国外的翻译理论研究成果势在必行。1819年,德国神学家弗里德利希?施莱尔马赫(Schleiermacher, FriedrichDaniel Ernst)首次给“通用阐释学”定义为“理解文本的艺术”。施莱尔马赫认为,作品文字的含义在阅读过程中不是从字面上一目了然的,而是深深隐匿在“过去”时间阶段里的,要使它显现出来,只有依靠阐释的方法和技巧,利用科学方法来重新构筑当时的历史环境,否则无法把握作者的本意。他的观点在19世纪90年代被哲学家威廉?狄尔泰(Dilthey?Wilhelm)进一步发展。狄尔泰提议把阐释学看作一门科学,用来作为解说“人文科学”。总而言之,阐释学是要建立一种关于“理解”的一般理论,其核心问题是避免误解。阐释学作为一项较新的理论,诞生于西方。它的诞生对人文科学以及人类思维方式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同时,它还指出,对文本的理解要需要读者的积极参与。这个过程不应该是一个简单复制的过程,它要求作者创造性以及思维的扩展。而翻译的过程就是对文本理解和表达过程,在阐释学中此概念被表达为理解和解释的过程,即阐释的过程。因此,我们可以说,他们二者之间存在在千丝万缕的联系。阐释学将告诉我们正确理解和解释原文的方法,这也正是翻译的基本要求。阐释学将这种方法系统化理论化,为翻译实践提供了方法论支持,同时丰富了翻译学。近年来,文学翻译的阐释学理论研究在国内翻译界的影响力与日俱增。从学术价值角度来看,它被认为是与传统译学方法论、西方译学方法论并立的一种翻译学方法论。建构中国特色的翻译学已成为翻译界的共识,但由于中国传统翻译理论是较感性的认识,缺乏系统性,因此将阐释学引入文学翻译活动对中国翻译理论体系的建构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阐释学理论与翻译实践相结合,从阐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