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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猛发展,但城镇就业领域出现的性别差别待遇问题却日益突显:城镇女性的劳动参与率、在业率均比男性低,且下降速度快于男性;女性比男性更易失业,难以再就业;除此之外,还存在职业、行业性别隔离现象,而且男女职工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女性的培训和晋升机会少。
国内外学者采用人力资本理论、劳动力市场歧视理论和女性禀赋论、社会性别理论等理论,分别从经济学和社会学两个不同角度来解释城镇女性就业为什么会受到性别差别待遇。本文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用人力资本理论解释了男女由于人力资本存量不同而在就业中遇到差别待遇的原因;而雇主对具有相同资质的女性劳动力采取歧视待遇的原因则源于雇主雇佣女性需要支付额外的成本,不符合他们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动机。我国现行的一些法律法规等客观上也成为迫使雇主歧视女性的制度原因。单单以上原因,并不能完全解释城镇女性就业的性别差别待遇问题。女性特有的禀赋以及“男主外、女主内”等社会文化传统对女性就业的性别差别待遇的影响是隐藏在经济现象背后的社会原因。
城镇女性就业受到性别差别待遇还给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带来了不良的后果。为了解决这个难题,借鉴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经验,本文从制定及完善我国有关保护女性就业的法律、法规、政策等制度、提高女性自身素质和竞争力以及创建一个公平合理的就业环境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