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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试图运用埃莱娜·西苏的“身体书写”理论,以白薇的创作时间为线索,从题材、主题、人物形象等方面入手,在文本细读的基础上,梳理白薇作品中身体书写的特殊含义,以期发掘白薇及其作品在中国现代女性作家群中的独特意义。从1922年初涉文坛到1975年因病搁笔,白薇的创作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22-1926):呼应五四时期女作家对爱情题材的偏爱,白薇此时的创作以表达“爱情至上”主题的戏剧为主,颇有意大利戏剧的诡谲气息,充满唯美色彩。作品立足五四新文化反封建反传统的启蒙主题,致力于揭示封建男权社会中女性主人公的悲剧命运,注重其独特的个体生命体验。 第二阶段(1927-1949):经历了国内第一次大革命、抗日战争及解放战争等重大历史事件,白薇对社会的认识更为深刻,创作超越两性关系,加入了民族和社会问题,体现了强烈的社会批判意识及民族国家情怀。此时的作品体裁多样,涵盖戏剧、小说、诗歌及散文等各种类型,散发着强烈的民族意识、反帝意识及阶级意识。 第三阶段(1950-1975):新中国成立之后,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逐渐被社会主义建设的现实需求所取代。随着时代主题的变化,白薇的创作亦发生改变。为响应社会主义建设,白薇主动请缨,先后去北大荒和新疆参加农场建设,前后共计共九年时间。艰苦卓绝的环境及高强度的劳作使得白薇无暇写作,因而此时的作品多为宣传呼吁性质的纪实类短篇,以诗歌和通讯为主,创作个性也逐渐泯灭于大时代的巨型话语之中。 本文的三个章节大致对应白薇创作的三个分期。以性别、革命和劳动三个关键词入手,从个性解放语境、革命话语及社会主义建设三个方面探讨白薇作品中的身体书写及其时代意义,力求指出身体作为一部“活的历史”所包含的丰厚的社会历史内容,并尝试以“重写文学史”的姿态还原白薇及其创作在当时文坛的重要价值及特殊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