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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正在经历着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化工业社会和后工业社会转型,从匮乏型社会向发达社会转型的变革时期,随着城市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和居民对物质文化需求的增加,政府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全能政府”不仅难以为继,还与“小政府,大社会”相悖;同时,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作为城市居民自治组织的居民委员会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自治功能,并且,长期以来,我国的城市治理采取自上而下的“单位制”的行政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已不适应日益开放复杂的现代城市社会,现代城市的多样性要求形成多种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结构;现代城市的复杂性要求形成功能分化、结构合理的治理系统;现代城市的变动性要求治理体系能及时应对各种挑战,满足社会需求。而这一切都要求改变传统的单一的、权力高度集中的行政化管理体制,吸引更多的社会成员共同参与城市治理。首先,本文从城市社区自治的基础理论入手,分析了城市社区自治的法律依据,“四个自我”与“四个民主”的关系,以及城市社区自治的要素,包括自治的客体、主体、基础、标志、过程。其次,本文对我国城市社区自治进行了历史探索,主要包括居委会创立和发展时期、居委会自治功能全面瘫痪时期、居委会恢复、整顿和发展时期、向社区居委会转制,社区建设整体推进时期这四个阶段。再次,本文分析了城市社区自治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以及转型期我国城市社区自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主要包括社区自治法律缺位、社区自治体制障碍、社区自治意识欠缺、社区社团自治作用弱小、社区自治的经济基础薄弱。最后,本文对我国城市社区自治的发展模式,主要有上海模式、沈阳模式、青岛模式和深圳模式进行了比较分析;转型期城市社区自治模式的选择原则,主要有社区建设的目标、社区基础单位的规模、基础单位规模设定反映的组织管理效能和管理方式;适应转型特征的城市社区自治的发展对策,主要有加强社区党的建设,为社区自治提供坚强思想和组织保障;转变职能,还权于民;充分发挥社区居民代表会的作用,开拓民意表达渠道;创新社区自治体制;营造自治环境,培育公民自治意识;建立社区居委会独立的财务制度,多渠道筹集社区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