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经济城市化中的二元土地产权——城中村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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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是指在我国转型经济城市化过程中,耕地被征占、村民已脱离第一产业生产、村庄已被城区包围,但仍保持传统乡村社会经济管理体制和空间居住结构的原农村村落。城中村问题是我国自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快速城市化进程中逐渐凸现的一个问题。在进入21世纪之后,城中村问题所蕴含的矛盾冲突急剧呈现:它不仅在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城市社会文化上阻滞城市现代化发展,更主要的是传统乡村管理体制和城乡居民获取产权利益的制度背景的巨大反差使城中村成为城乡利益冲突聚合点的典型。这昭示了中国城乡“二元”分割的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变革的实质,即转型经济城市化本身应当是城乡居民利益关系重新整合的过程。我国城乡“二元”分割制度是指以“二元”所有制为核心,包括行政体制、财政体制、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在内的城乡分割的两套制度体系,“二元”所有制的基础是“二元”土地所有制,或“二元”土地产权制度。本文研究的目的就是要揭示城中村问题产生的根源,并寻求化解问题的出路,进而为顺利推进转型经济城市化进程和土地产权制度创新提供思路。 产权分析是本文的主要研究方法。本文基于产权主体、产权客体和产权束等三要素,考察决定产权利益获取的主要方面,即对产权内涵维、强度维和时间维等三维度进行具体考察。强调国家的重要作用,国家对产权的界定与保护直接决定了实际产权主体的权利及其获取产权利益的限度。 在转型经济城市化过程中,城区扩张是经过征收集体土地来完成的,国家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垄断城市化进程,并寻求成本最小化的城市化道路是城中村产生的直接原因。从法律规定和具体实践两方面讲,由于产权主体地位的差异,国有土地产权具有集体土地产权所不可比拟的产权维度优势。国家在事实上恰恰利用了两种公有土地的产权模糊和不平等促进了社会财富的快速积累与集聚,从而为整体经济快速增长和经济效率提高提供动力。城中村问题的典型意义使我们从一个焦点来观察、研究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从“二元”向“一元”转型过程中不能回避、必须化解的矛盾和问题,城中村这一问题的出现表明,国家并没有很好地抓住转型经济城市化这一契机来整合城乡利益关系。 要化解城中村问题有表、里两种路径:一是改造现有城中村,二是避免出现新的城中村。要顺利推进城中村改造,消解矛盾冲突,在集体土地国有化时,必须保障村民获取持久收入流的产权对等置换,而不是完全依靠国家征收权进行利益非平等交易性地获取集体土地。而要根本避免出现新的城中村,就应在渐进平滑转型中改造集体所有制,其中主要是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创新;国家权力逐渐淡出经济资源配置而让位于市场机制,由此逐渐打破对城市化的政府垄断,鼓励在宏观规划指导下由经济发展所引致的自然演化的城市化;保证各类土地产权具有同等的基本产权内涵维度,并保障各类土地产权平等进入市场;推进社会配套制度建设,政府尽快转换职能并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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