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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一直是研究我国粮食问题的一个热点。我国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已历经20多年,“改了又收,收了又改”,多次出现“回潮”。究其原因,除了现货市场体系还有较多的不足之处,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在于缺乏有效的期货市场价格信号来引导粮食的生产和流通。实际上,我国建立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初衷主要就是为了稳定粮食生产和流通,为政府宏观调控粮食生产和流通服务。期货市场并不能解决粮改中遇到的所有问题,但是在发现粮食市场的远期价格和规避现货市场的风险方面,可以发挥其独特的作用。 随着我国新一轮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推进,预计粮食收购和销售市场将在2004年内全面放开,广大粮食生产和经营者将不得不进一步面向市场;而加入WTO后,国内外粮食市场联动的日趋加深,更是使得粮食的市场风险越来越大。研究如何通过大力发展我国的农产品期货市场,尽快完善我国的粮食市场体系,使农产品期货市场真正能够在我国新一轮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中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紧紧围绕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中的期货市场利用问题进行研究。全文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即第一章,为全文的导言;主要阐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内容、研究框架、研究方法、以及论文的创新与不足之处。 第二部分包括第二、第三、第四章;主要是在对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进行系统回顾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多次出现反复的原因,并对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发展历程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探讨。其中,第二章对我国粮食流通体制的演变历程作了一个系统的回顾;第三章在第二章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多次出现反复的原因,作者认为,从深层次的原因来看,主要是由于粮食价格形成机制不健全、粮食市场主体发育滞后、产销区之间的利益分配机制难以协调以及粮食进出口调节机制的滞后性等原因造成了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多次反复,而这些问题的存在归根到底都与我国缺乏运作有效的农产品期货市场有很大的关系;第四章对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发展历程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通过具体的分析,作者认为,由于当时我国的农产品期货市场本身还很不成熟与完备,因此,它无法在我国前两轮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中发挥其固有的功能和作用。通过对第二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中的期货市场利用问题研究部分的研究,作者认为:缺乏有效的农产品期货市场来稳定粮食的生产和流通是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一直不能顺利推进的重要原因。 文章第三部分包括第五、第六、第七章;主要是对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功能与作用作了具体的分析,并用实证分析的方法对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功能发挥情况作了检验。其中,第五章首先论述了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基本功能和作用,接着针对我国的具体国情,提出了农产品期货市场可以在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中发挥九大方面的作用;第六章在对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价格做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了我国的农产品期货市场己经初步能够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的结论;第七章进一步对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的有效性问题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认为,我国的农产品期货市场经过较长一段时间的治理整顿以后,市场的规范性大为增强,市场操纵大为减少,部分期货品种(如大连大豆)己经进入了弱式有效市场阶段,已经可以在我国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中发挥较大的作用,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来为我国粮改服务的时机已经成熟。因此,我们完全可以借鉴国内外成熟农产品期货市场发展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推出大米、玉米等其它大宗粮食期货合约,使得我国的农产品期货市场能够在新一轮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中发挥重要作用。 文章的第四部分就是第八章,在前面两大部分的深入分析下,全文最后提出了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为我国新一轮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服务的一些具体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