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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由于自身的人合性和封闭性特点,其股东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相比,更加希望能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然而,现代公司一般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股东很难详细知道公司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现行《公司法》针对现实需要,赋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权利,但规定得比较原则和抽象,缺乏可操作性,不能为股东查账权的行使和司法救济提供有效的规范和依据,因而如何有效地保护查账权实现仍然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就查账权制度而言,不应当只是强化与保护的单向选择,而是在多种利益中寻求某种平衡。公司内部权利体系的复杂性和多元性要求必须在利益平衡的概念下设计股东查账权制度。唯有此,才能既保障股东享有知情权又能避免由于股东自身具有的自利性、投机性而滥用查账权。基于此,本文拟结合前人的研究成果,从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账权的概念阐述出发,对股东查账权在主体、客体、行使的方式及行使限制等方面作了展开分析,并进而对股东查账权的司法救济问题进行了探讨,希望对日后立法及司法实践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本文由五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股东查账权概述。主要讨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账权的有关概念,查账权与知情权之比较以及赋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账权的必要性。 第二部分股东查账权的行使主体,主要讨论了股东查账权的特殊行使主体。我国《公司法》并没有对股东的概念及判断标准作出比较具体的规定。这就导致在实践中对于“特殊身份”股东是否享有查账权问题存在争议。本文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给出了相应建议。 第三部分股东查账权的范围、期限和方式。本部分主要研究了可查阅账簿的范围、查账权的合理限制、查账权的期限以及查账权的行使方式。我国现行《公司法》第34条虽然增加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账权,但规定得比较抽象,不够具体,比如股东所查账簿是否包括公司的会计凭证、怎样对股东查账权进行合理限制等都规定得不够明确,笔者在这部分给出了相应的建议,并试图对于“正当目的”这一表述比较含糊的概念具体化。 第四部分股东查账权的程序保障及司法救济。主要讨论了查账权的程序保障及查账权行使不能时的司法救济。 第五部分完善股东查账权制度的建议。本部分结合股东查账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对股东查账权制度的完善提出了相应建议,如扩大股东可查阅账簿的范围,合理界定“正当目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