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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有的工伤认定法律制度以倾向于保护劳动者为原则、以“三要素”理论为支撑规定了6种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另规定了视同工伤及排除工伤的情形。但还是存在诸多不足:“三要素”的内涵与外延界定模糊;视同工伤标准扩张了雇主责任;排除标准笼统的排斥了特殊情形的适用;列举式的规定有滞后性。通过借鉴美国等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工伤认定法律制度的先进经验,立足于我国实际,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我国工伤认定法律制度:树立“保护弱者”之社会法理念;以“相当因果关系”为工伤认定的核心要件和理论基础;补充、完善、修整列举式的工伤认定标准。同时设计出“工伤”的概括性定义,从而使列举式和概括式定义并驾齐驱,使我国工伤认定标准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