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法上的添附制度

来源 :海南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kashiyo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添附制度是各国物权法中所规定的所有权取得的重要方法,也是确认产权归属的重要规则。它对于民事主体之间产权归属的界定,保证交易的安全,促进交易的快捷,减少交易成本具有重要作用。当今世界具有代表性的几大民法典如《德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和《瑞士民法典》及我国台湾、澳门地区的民法典中对添附制度都有所涉及。土地添附是添附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土地添附制度则又是土地添附制度的代表性内容,法国、意大利等国的民法典中就包含有自然土地添附制度的内容,其有效保护了国家利益的同时,也兼顾了个人的合法权益,为我国将来关于此方面的立法提供了很好的示范。添附制度与物权请求权、违约请求权、不当得利请求权和侵权责任有诸多相似的地方,但也有本质上的不同,因此添附制度不能为它们所取代。在我国,现阶段只有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关于添附制度的零散规定,在物权法制订过程中,添附制度也曾被写进过《物权法草案》,但在最后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又将此制度删除了,这不可不谓《物权法》中的一大缺憾。作为整个物权制度架构之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如何对添附制度加以完善,使它符合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我国今后立法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其他文献
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以“儒学热”为核心的“国学热”浪潮中,一个很重要的表现就是人们特别重视对中国传统经典的学习和解读。对有中国人“圣经”之称的《论语》来说,充斥坊
外交,一直是英国政府政治中的敏感神经,也是其核心组成部分,在外交上有所建树是任何一届英国政府所积极追求的。冷战以后,国际国内局势的发展给英国外交带来了不小的冲击。随
当前,我国正处在深刻的社会转型过程中,这是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同时又是各种矛盾凸现和互相激荡的矛盾显现期。社会转型必然会导致新旧制度、价值观念、社会规范的巨大变革
本文针对目前我国循环经济立法中有关企业责任配置的规定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存在法律空白;二是规定原则性较强,缺乏实际可操作性;三是规定零散等,在借鉴外国先进经验的同时
本文主要从业主权利的构成和实现两个角度来构建业主权利的这一体系。首先,从传统民法理论中与业主有关的内容入手,逻辑上厘清固有理论资源中涉及调整多数人对同一建筑物的享有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