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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我国母基金进入全面发展阶段。同时,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的引导下,作为以创投企业为主要投资对象的PE基金迎来了高速发展期。目前,随着政府引导基金的加速落地、国资背景母基金运作的逐步市场化以及民营母基金市场规模的扩大,中国母基金市场即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然而机遇背后,挑战也不容忽视,PE-FOFs仍然存在不少问题。目前中国FOFs还处于发展初期,由于缺乏专业化的研究团队,FOFs在判断基金投资价值时仍多采用主观标准,如约谈基金经理人等形式,对基金的选择大多依靠其历史业绩表现,缺乏客观而系统性的评价衡量标准及评价体系,削弱了投资决策的稳定性,未能充分发挥出母基金的内在优势。
鉴于国内母基金普遍存在的投资回报水平偏低、对PE机构的筛选缺乏有力标准等问题,本文从母基金的视角出发,在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汇总的基础上,从PE投资模式及机构自身特征两个方面选定影响因素,并引入PE背景这一调节变量,提出研究假设,就PE特征对投资回报能力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在研究方法上,本文采用文献研究、实证研究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选取了2011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间通过A股市场首次公开发行方式成功实现退出的PE退出事件为研究样本,首先说明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并在此基础上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母基金的概念及特征进行界定。之后通过对国内外文献研究的回顾,提出九个研究假设,并通过CV数据库、清科集团私募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官方网站及其他一些第三方网站等途径搜集数据进行手工整理加工,运用Stata14及Excel等工具进行模型的描述性统计分析、相关性分析和回归分析。最后利用案例分析方法,引入北京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投资中小企业并成功实现退出,推动政府引导基金市场化的案例,对私募股权投资母基金的运作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本文研究发现:从PE投资模式的角度出发,PE投资规模对其投资回报能力未体现出显著影响。同时,随着PE持股比例的增加,PE机构在被投资企业的经营过程中将拥有更多话语权,从而能更好地将自身丰富的技术及管理经验与企业特点相结合,应用于日常的经营活动中去,有利于PE在退出时获取更高的投资回报。另一方面,投资期限对投资回报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此外,相较单一机构投资而言,联合投资更能为PE机构带来高额投资回报。从PE机构自身特征角度出发,高声誉PE更有可能获得高额的投资回报。同时,随着从业时间的增加,PE机构的投资经验也日趋丰富,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其对于优质投资企业的筛选能力,同时也可为被投资企业带来更多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更有能力获取高额投资回报。PE规模虽然对年均回报倍数有正向影响作用,但这种影响并不具有统计学上的显著意义。进一步地,本文发现,PE背景对PE特征与其投资回报能力关系的调节效应是确实存在的,由于民营PE在组织形式和运营模式上更具有灵活性,且其受到的制度约束相对较少,内部信息传递更为及时有效,使得其敏感性更强,在PE投资模式及机构特征等方面的条件发生改变时,能取得更快、更优的效果。相较国有企业而言,PE的民营背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PE投资模式与机构特征对其投资回报能力的影响,而PE国有背景则对这一影响有所抑制。
鉴于国内母基金普遍存在的投资回报水平偏低、对PE机构的筛选缺乏有力标准等问题,本文从母基金的视角出发,在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汇总的基础上,从PE投资模式及机构自身特征两个方面选定影响因素,并引入PE背景这一调节变量,提出研究假设,就PE特征对投资回报能力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在研究方法上,本文采用文献研究、实证研究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选取了2011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间通过A股市场首次公开发行方式成功实现退出的PE退出事件为研究样本,首先说明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并在此基础上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母基金的概念及特征进行界定。之后通过对国内外文献研究的回顾,提出九个研究假设,并通过CV数据库、清科集团私募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官方网站及其他一些第三方网站等途径搜集数据进行手工整理加工,运用Stata14及Excel等工具进行模型的描述性统计分析、相关性分析和回归分析。最后利用案例分析方法,引入北京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投资中小企业并成功实现退出,推动政府引导基金市场化的案例,对私募股权投资母基金的运作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本文研究发现:从PE投资模式的角度出发,PE投资规模对其投资回报能力未体现出显著影响。同时,随着PE持股比例的增加,PE机构在被投资企业的经营过程中将拥有更多话语权,从而能更好地将自身丰富的技术及管理经验与企业特点相结合,应用于日常的经营活动中去,有利于PE在退出时获取更高的投资回报。另一方面,投资期限对投资回报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此外,相较单一机构投资而言,联合投资更能为PE机构带来高额投资回报。从PE机构自身特征角度出发,高声誉PE更有可能获得高额的投资回报。同时,随着从业时间的增加,PE机构的投资经验也日趋丰富,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其对于优质投资企业的筛选能力,同时也可为被投资企业带来更多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更有能力获取高额投资回报。PE规模虽然对年均回报倍数有正向影响作用,但这种影响并不具有统计学上的显著意义。进一步地,本文发现,PE背景对PE特征与其投资回报能力关系的调节效应是确实存在的,由于民营PE在组织形式和运营模式上更具有灵活性,且其受到的制度约束相对较少,内部信息传递更为及时有效,使得其敏感性更强,在PE投资模式及机构特征等方面的条件发生改变时,能取得更快、更优的效果。相较国有企业而言,PE的民营背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PE投资模式与机构特征对其投资回报能力的影响,而PE国有背景则对这一影响有所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