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自1969年于美国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出现在人们的视野当中以后,其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短短的30年内,已有大量的法律、规章及地方性法规涌现出来,其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取得了卓著的成绩。然而,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确实起步较晚,并且大多是以国外成功案例为借鉴,在其适用性上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本文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基本理论出发,将美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我国进行对比分析,找出我国现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并对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完善提出合理的建议。本文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基本含义出发,并讨论了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特征。同时以不同的角度和标准阐述环境影响评价的分类,分析并讨论各类型间的区别及联系。最后将其定位为宏观调控法的一个子部门,奠定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从国际的视角进行切入,对美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进行深刻的剖析与系统的研究,并与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对象、机构、程序及公众参与进行比较。这一部分的论述,主要就是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找出我国现存制度中的不足之处,同时发掘美国在这些方面的优秀经验并进行总结,为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发展提供更多参考资料。第三部分:在以上比较论述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出美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的闪光点,并对我国的制度改善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及建议,希望能使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