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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数字网络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大量教学资源正在被数字化并通过网络进行传递,数字教学资源为各级学校教育发展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数字教学资源共享成为各地各级学校的迫切愿望。然而,在数字教学资源共享的过程中,代表私权利益的著作权保护与代表社会公共利益的学校数字教学资源共享产生激烈冲突。实现数字化教学资源共享过程中主要涉及数字教学资源数据库、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及数字教学图书馆等内容,它们所带来的著作权问题主要是数字网络技术对传统知识产权制度的冲击,打破原有各方利益的平衡,著作权制度在保护著作权人权利与数字教学资源共享方面因数字网络技术的使用而产生了失衡。本文以数字网络技术为背景,以利益平衡为线索而展开论述,对著作权保护及数字教学资源共享的合理性进行理论分析,认为两者都具有合理性,但是它们各自代表私权与公益,双方的利益冲突不可避免,在数字网络环境下他们的利益碰撞更显激烈。数字网络技术的发展催生著作权保护的扩张,出现信息网络传输权、技术措施、数据库保护等新权项,数字教学资源共享方式涉及作品的数字化及网络传播等触及了著作权的新权项。在权利扩张下应伴随相应的权利限制才能平衡各方利益,目前,强化著作权保护的呼声越来越高涨,而在数字教学资源共享的豁免方面却没有得相应的支持,使数字教学资源共享要么触及“雷区”要么处于“灰色”地带,出现了私权与公益的非均衡不和谐现象。笔者通过分析著作权保护与数字教学资源共享的合理性,解析两者存在的矛盾,把视角放在注重私权与公益的利益平衡问题上,提出在著作权法制度内给予数字教学资源共享以豁免并作细化相关豁免条款以减少对著作权人利益的损害,在制度外提倡推动“知识共享”理念,以达到著作权保护与数字教学资源共享的利益平衡构想。本文以引言开篇,正文分四章,最后是简短的结论。引言:以数字教学资源共享的现实需求和著作权保护扩张为背景,说明本文研究的缘起、背景、目的、意义。第一章:“著作权保护概述”。以洛克的财产权劳动学说和著作权法的经济功能为视角,分析说明著作权保护的合理性及正当性;分析著作权保护的出发点及终极目标,认为利益平衡是其出发点,著作权保护主要体现为对著作权人利益的保护,但这只是一种手段,其终极目标是为了促进社会和谐与文明的进步。第二章:“学校数字教学资源共享的合理性”。对本文学校数字教学资源的内涵进行界定,阐述数字教学资源的特征及数字教学资源共享内涵,认为数字教学资源的公共品质特点是其能共享的前提。数字教学资源共享使教学资源在成员中进行尽可能多的分享和利用,目的是使教学资源的效用最大发挥,学校数字教教学资源的共享是促进教育教学提高的一种重要方式,将极大促进社会文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第三章:“著作权保护与学校数字教学资源共享的矛盾分析”。著作权保护体现着对私权的关爱,而学校数字教学资源共享体现着公益,两者的冲突不可避免。在数字网络背景下私权与公益冲突日渐激烈,以现代远程教育、数字教学图馆等为内容的数字教学资源共享方式猛烈冲击传统的著作权保护制度,为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著作权保护制度也开始强化,出现了信息网络传播权及技术措施权等捍卫著作权人利益的新权利,私权与公益的斗争日益热化。数字网络时代的著作权制度在处理数字教学资源共享与著作权保护时出现了失衡现象,著作权保护的天平有偏向私权的倾向,出现了“公有领域”不断被“私有化”现象,学校数字教学资源共享如履薄冰,束缚了教育水平的更好更快的发展,不利于缩小地区之间教育发展水平的差距,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需要正确把握著作权保护中私权与公益之争的处理原则,为数字教学资源共享寻找一种更和谐的著作权保护思路。第四章:“平衡著作权保护与学校数字教学资源共享的构想”。唯有平衡才能构建和谐社会,在著作权保护与学校数字教学资源共享之间,偏向某一方都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不利于实现著作权保护的终极目标——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与和谐发展。因此,在数字网络背景下有必要重新审视著作权保护,为公益性的数字教学资源共享留下足够的空间。笔者认为数字网络背景下加强著作权保护是必需的,数字教学资源共享是合理的,两者间的利益平衡应当对著作权进行合理规制。主要思路是:从制度内着手,安排数字教学资源共享的豁免条款;修订著作权法,细化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有关条款。另外,从著作权制度外寻求平衡的方式,借鉴目前国际上兴起的知识共享方式,推行知识共享理念,在数字网络中以知识共享协议为许可模式,来解决著作权自动取得授权与知识共享的矛盾,从而平衡各方利益。最后是结论:对全文进行总结,认为在数字网络技术条件下,传统的著作权保护制度应适时而变,但不应成为阻塞人类获取知识的障碍,著作权人利益的扩张应适而可止,在公益性教学领域内的技术措施应有所例外,合理使用的范围应当放宽。给予数字教学资源共享的豁免,必然会对著作权人某些方面的利益造成损失,但是,每一个人的知识都不是生来就有的,都离不开教育,著作权人的一定程度损失正是其获得著作权保护而为教育付出的代价。因此,应对著作权保护进行细化,给予数字教学资源共享留下宽松的法律环境,同时,推行知识共享理念,让知识的流通少一些束缚,多一些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