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有限责任公司是由股东出资成立的以人合性为主并兼具资合性的公司。股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目的是为了在一个相互了解的环境下,发挥各自的长处,以达到共同增加自身财富。有限责任公司中各股东的关系很密切,他们在设立公司时带着对未来收益的美好期待的同时,也希望股东之间良好关系长期保持下去。通常,在公司设立之初股东之间会信誓旦旦地保证自己遵守承诺。但为了维持公司设立之初所奠定的权利结构,防止不测,从而影响期待利益并制裁那些违反协议的人,公司股东之间往往会通过章程、内部规定等对股份转移进行限制(在采取法定主义模式的立法下,法律代替股东们做出了选择,将股东的意志上升为法律意志,以确保公司设立目的的实现,并最终带给社会各种福利)。其中,股东优先购买权就是最普遍的限制方式之一。总体上看,本文试图在观点上和研究方法上进行创新,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本文共四章。第一章是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基础的探析。首先,从学界对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存废争论着手,本文将学者们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存在的法理基础研究方式分为两类。一类将民法相关原理应用到对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分析中,另一类力图围绕有限责任公司自身特点求证优先购买权存在的基础。本文认为,学者们的研究方式局限于民法现有理论体系和公司法自身特点,这两类研究途径都无法完整地说明股东优先购买权存在的基础。因此,需要从更宏观的层面上,即从社会学、经济学和法学视角解构股东优先购买权的理论基础。最后,本文提出股东优先购买权的理论基础分别存在于人合性、效率、秩序和自由等元素中。第二章是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特征的分析。首先,笔者系统地提出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的五个主要作用,即“打破僵局,解决股东争端”、“防范股东退出风险”、“节约交易成本”、“增加股东福利”、“利于股东实现对公司的控制”。其中,通过对“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