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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仍然没有彻底改变贫困的状态。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实现共同富裕是党的价值追求,勇于担当使命和实现价值追求是中国共产党坚持不懈推进扶贫工作的根本动力;加之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国民经济总体落后、人民群众尤其是农民生活水平低、贫困人口数量大、原先的救济式扶贫效果不明显等诸多因素的叠加,更进一步凸显了扶贫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在此背景下,20世纪七十年代,中国共产党在启动改革开放的同时,积极推动扶贫工作,开始了扶贫工作再出发。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在推进扶贫工作过程中,不断创新扶贫方式,先后采用了四种扶贫方式:第一,惠普农村的救济式扶贫方式(1978-1985年)。由于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经济水平落后,处于普遍贫穷的状态,贫困地区自身的脱贫能力不足,中国共产党采取了“输血”的救济式扶贫,此扶贫方式不仅提供脱贫所需的物资,而且还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解放劳动力,调动积极性,贫困人口大幅度得到了降低,缓解了当时普遍贫困的状况。第二,重点贫困区域的开发式扶贫方式(1986-2000年)。随着我国贫困区呈现集中化趋势,中国共产党采取了可以提高贫困地区自身脱贫能力的开发式扶贫方式,此扶贫方式通过执行专项扶贫和接受国际帮助呈现新特色,达到了基本解决温饱问题的成果。第三,村级瞄准的扶贫攻坚方式(2001-2011年)。这一时期,我国贫困人口边缘化程度上升,扶贫工作进入攻坚克难阶段,中国共产党针对这一现状采取了专项扶贫与社会保障相携手的扶贫攻坚方式,扶贫方式朝着纵深方面开展,取得了巩固温饱的显著成效。第四,全方位多层次的精准脱贫方式(2012年至今)。改革开放不断深度发展,相对贫困越发突出,中国共产党将扶贫对象精准到户到人,采取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精准脱贫方式,以此来确保区域性整体脱贫,最终建成小康社会。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共产党顺时应势,与时俱进,灵活的选择和转换扶贫方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第一,顺时应势,准确选择扶贫方式。第二,立足贫困实际和扶贫进展,完善扶贫方式。第三,加强党的领导,保障落实扶贫方式。总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对扶贫脱贫进行了全面的探索,为我国的扶贫工作制定了正确的方式方法,从根本上达到真正的减贫脱贫,实现了人民的安居乐业,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确保了国家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