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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共服务外包是创新公共服务机制的重要途径,也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源自西方的公共服务外包制度,是政府利用市场和社会资源生产、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制度创新,是政府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到公共服务的供给中来,体现了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的多元化趋势。公共服务外包在给政府带来机遇的同时也使其面临一定的风险。这些风险根源于资本市场效率优先、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信条与公共服务的公平性、公益性的价值目标之间存在冲突。在风险社会的大背景下,在公共服务改革的进程中,将风险研究原理应用于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研究中,体现了行政法学对风险管理研究的积极回应,彰显了运用法律规制对策规避政府公共服务外包风险的正面效应。无论从国外较为成熟的研究现状来看,还是从国内正在快速推进的研究现状来分析,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风险及其法律规制研究一直以来都是该领域的研究重点与难点。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广度上的拓展以及深度上的挖掘正是本文研究目的之所在。因此,本文力求从行政法学角度对我国政府公共服务外包风险法律规制研究做出进一步的创新性理论构建。具体来看,本研究共分为以下六个部分:第一章为绪论,从研究背景与意义到研究综述,从论文创新点到研究思路与方法,分别进行了较为系统地阐述。第二章为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基本理论,从基本概念的厘清到基本原理的分析,特别是对政府公共服务外包风险因素的阐释为后文的法律规制对策奠定了研究基础。第三章从域外经验的角度对政府公共服务外包风险的法律规制进行了探究,分别选取英国、美国、德国等三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进行相关经验的阐述与总结。第四章对我国政府公共服务外包风险的法律规制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第五章即本研究的核心部分,从法律规制的总体要求到法律规制的具体措施,分层次多角度地提出了规避政府公共服务外包风险的法律规制对策。最后,结论部分对本文的研究内容进行了概括性总结,以求对研究主题的整体性回应和期待性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