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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有22个少数民族的人口在10万人以下,总人口63万人(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统称人口较少民族。新中国成立以来,这些民族政治上得到翻身,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人民生活得到明显改善。但是,由于历史、自然条件等方面的原因,这些民族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水平还比较落后,贫困问题仍较突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按照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制定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采取特殊政策措施,集中力量帮助这些民族加快发展步伐,走上共同富裕道路,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为深入贯彻中央、云南省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批准实施的《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2010年)》,结合云南实际,制定了《云南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6-2010)》,具体采取各种特殊措施,加大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力度,取得了很大成效,并在扶持发展政策的实践中积累了许多很好的经验。因此,就云南省扶持7个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政策政策体系、实践经验及成效、存在问题与困难等进行全面、系统研究,总结政策经验和实践经验与启示,为“十二五”期间进一步促进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实施提供现实启示和借鉴。论文正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一、云南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政策的意义;二、云南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政策与实践分析;三、云南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政策实践中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四、完善云南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政策实践的对策建议。《云南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政策的实践对策研究》主要从政策执行的基础来研究政策执行问题的对策,目的就是通过对政策执行体制方面的分析,进一步明确政府应该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公共管理的学要,将政府的决策职能与执行职能相互配合,针对政策执行的时滞问题,将一定的政策决策权和执行变动权交与地方或直接执行政策的机构,以便让基层执行机构有一定的自主权从而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政策进行适当的修正;在执行过程中还要不断健全相应的政策执行的监督与评估机构,针对政策执行的各个环节进行严密的监督与控制,确保政策执行效果及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