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经济持续增长的过程同样也是工业化水平和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城市化的最初直接动力是各方面资源的不均等分配,经济的不断发展,资源在城市不断地集聚,城市化率不断提高。但是随着区域经济发展、城市化快速推进的过程中收入分配的差别变动也由库兹涅茨倒 U曲线左侧向中间移动,收入差距逐渐拉大,同时由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引起的社会矛盾将会集中爆发,社会的不稳定将有可能抑制城市化的进一步推进。因此,为避免由于收入分配差距过分扩大化而引起的社会不稳定,阻碍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政府就应当考虑经济的均衡发展问题。 经过六十多年的经济发展,我国的城市化水平已经得到了长足进步。在取得已有成绩的同时其粗放、不可持续的模式也被人所诟病,片面追求数量增长,忽略了社会的公平,导致居民的收入差距逐渐拉大。鉴于原有城镇化的弊端,2012年11月8日召开的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了“新型城镇化”这一概念。新型城镇化模式的“新”在于其将“以人为本,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和谐发展”作为新型城镇化的主题,目标是均衡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提供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均衡发展的重要一环,对新型城镇化能否成功推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考察城镇化与基本功服务均等化相关的问题有着及其重要的研究价值。 本文通过运用发展经济学、城市与区域经济学、福利经济学以及财政学等相关理论知识,以中国2000—2012年快速城镇化阶段为背景,探讨了中国城镇化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两者之间互动关系,得到相关理论假设。然后利用现代计量经济学方法,通过建立动态PVAR模型对前述得到的有关理论假设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导致了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的降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的变动对城镇化率的影响存在弱相关。实证结果同理论分析得出的城镇化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之间为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观点不相吻合,造成该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原有城镇化的逻辑不适合当下城镇化发展思路。加快转变发展思路,加快向服务型政府的职能转化、优化税制建立合理的事权与财权关系,规范转移支付制度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新型城镇化良性互动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