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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股权激励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但是较规范的发展始于2005年12月31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从我国目前的研究看,大部分学者仅用企业的经营绩效代表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很少涉及到效果的其他方面,而且对于股权激励是否能提高企业绩效也存在较大的分歧。本文利用A股上市公司数据对股权激励的现状作了较系统的描述及分析,并且从实施股权激励的初衷出发,站在股东的角度,从以下三个方面验证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代理成本、盈利及成长性、市场反应。本文的实证研究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股权激励与代理成本、盈利及成长性的实证研究,该部分运用回归分析法;第二部分为股权激励的市场反应,该部分采用事件研究法。本文的实证研究发现:股权激励并没有达到降低代理成本、提高成长性的作用,但股权激励能有效提高样本公司的盈利性。在股权激励的市场效应方面,股权激励方案的预案公告产生超额收益,并且在预案公告前两天市场就有明显的正效应,说明可能存在信息提前泄露问题,但经过计算发现我国股权激励的内幕交易效应已经很小。本文按照股权激励标的物的不同进行分类,发现相比以股票和股票增值权为标的物的激励方案,以期权为标的物的激励方案产生的超额收益更为明显,说明市场更加看好以期权为标的物的激励方案。基于实证分析结果,本文分析了我国股权激励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本文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导论,第二部分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了系统介绍,第三部分是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统计分析,第四部分是股权激励对上市公司代理成本、盈利性和成长性的效应,第五部分是股权激励的市场效应,第六部分是结论和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