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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世界各国家和地区都进入现代化发展的后期阶段,现代化进程中各阶层的矛盾日益凸显,加快城市化步伐的同时兼顾社会正义公平成为现代化进程中不容忽视的任务,社会公平作为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与成果之一,在每个国家和地区的发展过程中都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我国是一个典型的以政府为主导发展现代化、进入城市化进程的国家,政府在调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承担着重要责任。基层政府在我国政权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承担着连接政府与群众的功能,直接组织和推动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基层政府必须正确定位其职能并实现政治体制改革,积极转向服务型基层政府。基层政府能否实现职能转变,关系到基层社会矛盾能否顺利化解,服务型基层政府,有利于深入推进现代化建设,有利于维护国家政权的稳定,有利于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目前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日渐增多,这些都对我国政府的社会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和任务。如何在新的形势下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转变政府管理方式,适应日益复杂多变的社会管理问题,是每一个政府工作人员和社会管理理论研究者需要面对的共同难题。显然,传统的强调控制性的社会管理已不能满足现代社会发展的要求,而服务型政府理念的出现,可以有效地改善政府目前的不适应状况。作为我国基层政府的县、乡两级人民政府,由于受传统的“官本位”官僚思想的严重影响,根本上依然没有改变传统的社会管理方式,其服务性的缺失是导致社会矛盾多发甚至激化的主要原因。因此,基层政府必须顺应时代发展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把人民视为顾客和真正的主人,在社会管理中多听民众需求少些政绩工程,多些服务少些强制。本文以基层社会矛盾化解中基层政府的职能作为研究对象,将基层政府职能转变置于转型期背景下加以考量,阐释了政府职能转变的背景、功能及必然性,分析了促成其职能转变的动因、成果及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在个案分析的基础上,指出为了应对城市化所带来的基层社会矛盾多样化与复杂化的新挑战,基层政府应弱化经济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并探讨了化解基层社会矛盾过程中基层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途径和方法。城市化进程中的基层政府应不断改进和丰富行政管理理念,坚持科学发展观,实现基层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通过构建社会保障制度、构筑矛盾化解机制、培育公民社会等路径来强化基层政府新职能,以此来进一步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和谐社会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