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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宪运动是20世纪20年代初一场声势浩大的社会政治运动,这个时期的地方自治思想就是这次运动的发动机与助推器。它通过两个表现形式:一是“联省自治”的内在思想激发,另一则是省宪在社会实践中的固化,两者的内外结合促成了省宪运动。通过对这个时期地方自治思想的研究,不仅了解他们的自治思想,更对我们今天塑造“自治之民”、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及完成统一大业都不无裨益。对省宪运动时期地方自治思想的研究主要以原始资料解析为主,并分为五章。导论,主要包括现有的研究概况及通过研究所要达到的目的及论文基本结构,及为了方便研究对文中所涉及的一些概念进行了界定。背景介绍,主要为该时期地方自治思想提供一个研究的平台。当时中国合法国家权力成了真空,军阀或为自保或为夺取地盘而提倡用“联省自治”思想为其统治提供合法性;而学者们则忧国之分裂将近努力游说各种势力求同存异尽快实现国家统一。“联省自治”就成为一种理论与制度选择,省自治与省宪则成为“联省自治”的基础与实践。首先,学者们在分析我国的时局问题、国情与联邦制的优点后,提出的“联省自治”方案包括:偏重中央权力说,强调发挥中央政府在解决时局问题中的作用;分治统一说,主张可以建立一种近乎邦联式的松散型国家以求统一之局面早成;各省会议解决时局说,则强调召开联省会议解决包括统一在内所有问题,除此以外更有充分利用职业主义、通过制宪、经由建国或推广省自治运动来解决中国时局问题。其次,对省宪问题学者们主要就省宪关系中省宪与国宪的先后及宪制原则的调和、省权与国权的划分等发表见解;还有学者就省宪架构中具体问题分别剖析,涉及人民(省民)问题、省议院、省长产生及省务院组成、法院编制及省宪修正与解释等。“联省自治”得到多数学者的支持,但也有学者认为它可能会造成国家的真正合法分裂,或军阀割据合法化,或认为中国人主张“联省自治”是在误读联邦制。而对省宪评判主要集中于湖南省宪及其草案,从比较视角对湖南、浙江、广东三省省宪的区别及改进处,批评当时省宪是“非驴非马”的混杂品,并分析省宪实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意见。通过以上对学者们观点的整理分析,不但可以对他们的思想观点有了系统了解,更可启发我们今天的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