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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转型时期,工业化和现代化的深入推进给现代社会婚姻家庭关系带来的重大变化之一就是离婚问题日益突出,离婚率不断攀升。当代中国的婚姻关系已从粗糙但稳如磐石的“石器时代”进入精美但易破碎的“瓷器时代”。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社会离婚现象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尤其是近年来,我国离婚率不断升高,离婚问题备受关注。一方面,高离婚率给整个社会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如核心家庭破裂、离婚者的精神创伤、子女的成长、社会犯罪等;另一方面,这种高离婚率是对传统婚姻体制下形成低质量婚姻契约的一种帕累托改进。本文以社会分工为视角,从理论角度论证社会分工对家庭婚姻决策的影响机制,从实证角度研究社会分工对离婚率的正向促进作用,从而为一个传统社会在转型过程中出现高离婚率的现象给出一个经济学解释。具体而言,首先从理论角度将社会分工对离婚率的影响机制划分为总体影响机制和局部影响机制并提出两条约束机制,然后又基于1999-2013年大陆31个省级面板数据,通过对社会分工的合理界定,引入社会分工的三大效应,选取七个二级指标进行衡量社会分工水平,最后利用面板数据模型研究社会分工对离婚率的影响并结合中国城、镇、村中两性离婚比例的数据特征进行再验证,主要得出如下两点结论:第一,根据第二章的理论分析表明社会分工对婚姻决策机制的影响是通过社会分工的三大效应得以实现,其影响机制具体表现为社会分工的迂回效应在决策机制中起基础性作用,收入效应处于核心地位,交易效应则为直接条件。三大效应缺一不可、共同作用,提高了社会离婚率。另一方面,社会分工对婚姻双方而言,其影响机制存在差异。对于女方而言,社会分工的演进为女子提供了市场就业岗位,获得必要工资,增加个体收入,提高女子的经济和生存的独立性,摆脱对男子的依赖性,冲击婚姻的稳定性。对于男子而言,社会分工一方面可以使部分男子获得市场垄断地位,另一方面也可以导致部分男子丧失市场就业机会。前者导致男子的收入显著增加,使婚姻约束力降低,容易形成花花公子式的婚姻观,后者使女子丧失对男子的婚姻依存性,结果都会冲击到婚姻的稳定性,提高社会离婚率。由于参与约束的存在不会导致完全离婚。由于激励机制的存在,导致离婚率和再婚率相伴提高。第二,实证分析分为两个部分,社会分工对离婚率的整体影响效应和局部影响效应。首先,论证了社会分工对离婚率的正向促进作用。通过1999-2013年的全样本面板数据模型回归发现,社会分工的七个二级指标对离婚率的影响基本显著为正。各指标的综合效应大于零,即总体而言社会分工对离婚率有着正向促进作用。通过2003-2013年的子样本数据估计结果表明,即在司法成本很小或法律对离婚不再是一种约束性条款的情况下,社会分工对离婚率的影响提高了40%。通过东、中、西和中西部地区间的比较,研究发现社会分工水平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解释的离婚率的地区差异。其次,论证了社会分工的三大效应对离婚率的影响机制。通过对三大效应对应的变量分别进行面板检验,研究表明三种效应对离婚率的影响作用是不尽相同。其中,收入效应影响作用最大,交易效应次之,迂回效应最大。该结论也论证了理论分析中得出“迂回效应的基础性作用,收入效应的核心地位,交易效应的保证性条件”的结论。又基于城、镇、乡的两性离婚数据比例特征,研究发现由于传统婚姻体制下导致了大量低质婚姻,在转型过程中随着社会分工的演进,人们为寻求高质婚姻而推升了离婚率。最后,本文基于上述分析提出了三点建议以降低目前我国快速增长的离婚率。第一,形成合理的制度安排尤其是非正式制度的约束力,例如道德宣传、道德教化、社区调节等。第二,解决婚前婚后信息不对称或信息不完全问题,比如,可以建议一些社会网络信息平台以增加社群成员的了解程度。第三,放宽人口政策,降低男女性别比例,提高婚姻的匹配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