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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世纪90年代出现的大规模城市居民贫困问题面前,我国既有的社会保障制度用来对付今天的贫困危机显得力不从心。因此,为城市贫困居民能够得到最低生活水平的保障,我国制定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该制度最核心的内容是保障标准,保障标准不仅是一个数字,更重要的是我们要将其放在社会大环境中,去看它的社会效益。通过此种视角进行研究,将理论与实际结合,来解决因经济结构调整及政治结构转型造成的更大规模的贫困问题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本文以昌吉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研究对象,试图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分析,以保障问题这个新的视点来阐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其从一个数字视角转变为社会角度去思考。本文采取横向和纵向的对比分析。横向上,比较城镇低保标准与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支出、人均食品支出比例的不同变化,对比其发展速度变化;纵向上,对2002~2012年间每年的城镇居民低保户、低保资金、低保标准的进行比较分析,观察其侧重变化。在2013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需求支出和供给模型中也采用此法,从而来确定最终的合理规模预测数值。同时根据对昌吉市城镇低保户调研的具体情况,应用构建的低保资金供求模型测算得出低保资金需求FD为380元/人·月,低保资金供给FS约在412元/人·月。通过分析昌吉市低保保障现状,从运行过程中发现影响低保保障效果的人、财、物几个关键要素,并从中找寻出现问题的原因,最后为改善低保保障效果提出了相应的对策。这将有助于推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完善,为城市低保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提供操作性较强的措施,希望能对以后的相关研究提供一些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