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无人驾驶船舶是人工智能技术高度发展的产物,它的诞生将对现有以传统有人驾驶船舶为基础的海事海商法律体系造成冲击,如无人驾驶船舶因其“无人”特性,将会与传统有人驾驶船舶“有人”所规定的保证船舶安全的条件以及相应的安全配员等问题发生冲突。无人驾驶船舶具备安全、高效、环保等优势,是未来船舶发展的必然趋势。明确无人驾驶船舶在其适航性、海难救助、船舶避碰等方面可能面临的法律挑战,既是无人驾驶船舶发展的必然要求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无人驾驶船舶是人工智能技术高度发展的产物,它的诞生将对现有以传统有人驾驶船舶为基础的海事海商法律体系造成冲击,如无人驾驶船舶因其“无人”特性,将会与传统有人驾驶船舶“有人”所规定的保证船舶安全的条件以及相应的安全配员等问题发生冲突。无人驾驶船舶具备安全、高效、环保等优势,是未来船舶发展的必然趋势。明确无人驾驶船舶在其适航性、海难救助、船舶避碰等方面可能面临的法律挑战,既是无人驾驶船舶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应对技术风险、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举措。对于无人驾驶船舶的概念界定、适用国内法及相关国际公约的障碍及相应解决措施,发生碰撞时相应民事责任的承担等方面分别加以分析,可知现行国际海事海商法律体系下,关于船舶的定义中都未规定船员必须在船上这一要件,无人驾驶船舶是符合法律规定上的船舶的定义的,但仍需在船舶配员、海上人命救助义务等方面,结合无人驾驶船舶的特征来进行立法或调整,对于无人驾驶船舶与他船发生碰撞之后的责任承担等民事法律制度也应结合无人驾驶船舶的实际情况来做出相应完善。文章除引言和结语外,正文共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研究无人驾驶船舶的概念界定和种类。通过对比相关国际公约以及各国的国内法对于船舶的相关规定,可知无人驾驶船舶可构成现行法律所规定的船舶,适用于相关海事海商法律体系对于船舶的调整。对无人驾驶船舶国际工作组的调查问卷与相关立场文件、《未来航运业》和《智能船舶规范》等资料进行分析,明确无人驾驶船舶的定义以及分类,以界分无人驾驶船舶责任承担的范围。第二部分,对无人驾驶船舶的适航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规定船舶必须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要求,若不满足即不适航。无人驾驶船舶因无需配备船员,在适用《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时会带来许多问题。例如若配备足够的岸基操控人员能否满足该公约对于最低安全配员的要求?无人驾驶船舶能否免除因其“无人”特性而不能充分履行的诸如转移遇险人员、提供医疗救助等海上人命救助义务?《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还规定了船舶在公海和连接于公海的一切通航水域,须共同遵守的海上交通规则。适用于传统有人驾驶船舶的“良好的船艺”、“正规的瞭望”、“船舶互见规则”、“背离措施”等要求是否适用于无人驾驶船舶,适用的部分存在的冲突应如何解决。第三部分,对无人驾驶船舶与他船发生碰撞之后的相关责任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无人驾驶船舶与传统有人驾驶船舶相比,其责任主体更加复杂,在建造、设计、营运的各个过程都可能会造成安全隐患,与他船发生碰撞时,无人驾驶船舶的船舶所有人、岸基操控人员、控制系统开发人员、船舶设计者、船舶建造者甚至无人驾驶船舶本身,都可能是碰撞责任主体,使用哪种归责原则去划分各个主体应承担的责任是个重要问题。第四部分,对无人驾驶船舶碰撞损害赔偿责任限制与免责进行分析研究。根据有关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国际公约以及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无人驾驶船舶碰撞的相关责任主体、可以限制责任的船舶碰撞损害赔偿请求项目、不可以限制责任的船舶碰撞损害赔偿请求项目和船舶碰撞损害赔偿免责事由进行分析,探讨无人驾驶船舶在适用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与免责时,哪些主体可以适用,哪些不可以。传统可限制与不可限制事项在无人驾驶船舶上会出现哪些新的问题,在无人驾驶船舶与岸基通讯中心通讯中断时是否可视为不可抗力因素从而免责?第五部分,立足于中国现行海商法律体系,梳理了无人驾驶船舶在适用现行法律体系时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以及我们应当如何应对,以便更好的适应无人驾驶船舶的发展。对现行海事海商法律体系中的相关条款进行评估,以确认这些条款能否适用于不同智能化、自动化程度的船舶,以及应当如何适用。为了更好的适应无人驾驶船舶的发展,我们可依据无人驾驶船舶的特性来调整海上航行风险管理模式并加强国际合作。
其他文献
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增速换挡、产业结构升级的关键时期,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全面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水平,强调积极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水平有助于我国经济发展和变革,以实现新旧动能的转换,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率。目前学术领域对全要素生产率的研究多集中于实体内部因素,从企业投入角度出发探究其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而忽视了金融市场信息效率对实体生产效率的反馈作用,从金融市场角度出发研究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水平影响机制的
作为一种重要的科学研究对象,时间序列在社会生产的各个角落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例如原油价格时间序列就关系着以其加工品为主要依赖的各种工业生产和社会活动。在众多时间序列中,金融时间序列是包括投资者、政府管理者与学者在内的各方人士所关注的重点。然而,金融时间序列往往因为受到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例如宏观经济与政策、地缘政治和突发信息等多种因素而存在非线性、非平稳性、多尺度性等特性,因此极为不确定且难以预测
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使教师的课堂教学话语的多模态性得以突显,为课堂教学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目前大学英语课堂教学研究大多从教师的教学模式、教学有效性以及教学设计等角度展开。然而,对于教师教学话语的多模态性则需进一步深入研究。鉴于此,本文从多模态话语分析的角度切入,主要围绕以下几个要点来探究“综合英语”课堂教学中教师话语的多模态应用:(1)“综合英语”课堂教学的类型结构;(2)教师所调用的主要模态的
在信息爆炸的今天,推荐系统已成功应用于多个领域并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目前针对推荐系统的相关研究已经有了很大进展,但近年来网络上用户和项目在指数式增长的同时也加剧了数据稀疏性问题,这一问题成为了阻碍传统推荐系统进一步发展的瓶颈。跨域推荐作为该问题的解决途径之一受到了广泛关注。尽管已经有很多相关的研究通过利用源域的知识来增强目标域的预测性能,但这些研究中缺乏对评论信息及其他辅助信息之间的交叉特征的深
我们发现股票型基金的羊群行为与基金业绩呈负相关关系,羊群行为越高的基金经理其管理的基金业绩在未来表现越差。我们通过构建了动态的基金羊群行为的衡量指标,捕捉到了基金追随机构投资者交易的趋势,相比于传统的衡量方法,我们选取的羊群行为指标更好的关注于基金的交易,并且动态衡量了基金羊群行为的程度。根据羊群行为程度的大小进行分组,我们发现羊群基金的季度表现比反羊群基金低1.74%。我们还研究了技能与羊群行为
长期以来,在各国资本市场上,新股上市后二级交易价格明显上涨,出现IPO折价现象。投资者通过申购新股可以获得超额收益,反映出新股在一级市场发行效率低下。我国证券交易所于1990年在上海组建成立,之后30多年中国股票市场稳步发展,制度渐渐完备,但始终存在新股发行折价现象。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新股IPO折价率更高,投资者追逐股票打新获取超额收益的行为更盛,阻碍了市场自主发挥资本配置的作用。2019年7月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资源高速增长,用户面对严重过载的信息,使得快速寻找到目标信息资源变得十分困难。用户需要一个能够根据自己喜好来自动适配并推荐个性化内容的工具,在这样的背景下,推荐系统开始逐渐活跃在互联网上。但大多数研究都集中在推荐准确性这个任务上。但是,在满足推荐准确性之外,为什么推荐近来也引起了研究者们的关注,即可解释推荐。可解释推荐即在给用户推荐产品的同时给出解释说明为何推荐该产品
我国由于人口基数大、未成年人众多,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是立法完善过程中不得不重视的一环。性犯罪是犯罪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分支,对被害人、被害人的家庭以及社会都有非常恶劣的影响,性侵未成年人则伤害更为严重。本文归纳总结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特点,主要有以下四点:其一、熟人犯案与重复作案多;其二、案件发生场所较为隐蔽;其三、作案方式更为柔和;其四、犯罪成本低、惩罚力度小。性侵害使未成年人遭受到了严重的身体与
本文基于生成词库理论对名动词的语义进行研究,旨在发现名动词与源名词的语义联系以及其它一些会影响名动词语义的因素。文中名动词及其具体用法,援引自英国国家语料库(BNC)的数据和以往研究名转动的相关文章,如Clark和Clark于1979年收集罗列了超过一千个英语名动词的研究。为了清楚说明名动词与其源名词之间的语义关系,动词和源名词的语义均由生成词汇中三种相互交织的结构来呈现,即论元结构、事件结构和物
现有的大量实证研究表明,平均而言,机构投资者并不能够持续获得高于市场水平的收益,甚至与个人投资者相比,两者收益孰优孰劣也存在分歧,Coval等(2005)发现异常出色的个人投资者的未来业绩具有持续性,Granit(2007)和Titman等(2008)发现个人投资者不仅能战胜市场,还能跑赢机构投资者。然而,近年来,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可以明显观察到,市场上涌现出的长牛股几乎都是所谓的机构重仓股,那么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