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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原本的意思是指在店铺外进行的面对面的销售,由于直销实践的发展,使得直销“店铺外”和“面对面”的特征反而被人们忽略,人们在界定直销的时候,多侧重于其用“团队计酬”来激励直销从业人员的行为特征。“团队计酬”的特征也是人们对其褒贬不一的根源。传销最初是作为直销的同名翻译传入中国的,随后这个概念被妖魔化,被用来指代直销伴生的各种不当或非法行为。
现时期的直销是一种社会影响大于经济影响的营销模式,其独特的市场计划和销售模式在经济和社会领域具有不同性质的影响:在经济领域它受到企业、直销员的喜爱,也满足了部分消费者对于产品和服务个性化的需求;在社会领域它极易引发各种危及市场和社会安全的行为。
直销在世界各国都不同程度地引起过混乱,这几乎成了直销发展不可逾越的历史过程。直销在市场经济成熟的国家已经顺利度过了这个混乱期,步入良性发展。直销自从上个世纪90年代传入到中国大陆到05年直销立法,其间命运几经转折,混乱现象直至现在仍没有消除。
直销在中国引发的混乱不仅带来了一般性的如社会无序流动、传统价值观遭受冲击、个人和家庭的经济损失和情感伤害等问题,不少直销组织变性为黑社会组织以及向非法宗教组织发展的苗头和向非法政治组织发展的危险使得直销在中国引发的问题已经上升到社会稳定的高度。中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转型时期特有的就业矛盾、贫富差距矛盾与直销问题的结合,使得直销将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成为公共政策关注的问题。
1998年中国对鱼龙混杂的直销行业进行了一刀切式的整顿,并批准了10家已经在中国投资直销的外资企业进行转型经营;2001年中国入世时“三年内开放店铺外零售与批发行业,并对其进行立法”的承诺;2005年中国出台《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并发布商务部100号文件,规定了“转型企业”在06年到期。这些都是中国直销政策演进中的重大事件。
中国直销政策的演进脉络分为两条主线:打击传销以及探索直销在中国的生存与发展问题。这两条线索既有一定的独立性,又由于直销、传销的伴生而交织在一起。一方面,打击传销是为直销的发展铺路;另一方面,打击传销的有效性也以直销是否得到规范来检验。这两条主线在围绕着直销立法的种种博弈中体现得尤为明显。
围绕着直销立法,各方利益进行了多年的博弈。博弈的焦点是内外资企业是否能得到一致对待问题、“团队计酬”能否被保留问题、直销行业的高门槛问题,以及对于直销企业经营活动的管理问题。围绕这些问题,“团队计酬”能否被保留问题争论得最为激烈,利益博弈的主体也从政府与企业之间上升到了事关中美贸易的国与国之间的博弈。
在民主化的决策过程中诞生的两部直销法条是充分博弈的结果,其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程度相比于之前的若干直销政策都有明显的提高。然而由于直销问题积重难返以及法律与现行市场的矛盾仍然存在,这使得直销在中国引发的混乱与争议仍会继续,何时能够回归其作为一种营销模式的本质、淡出公共政策的视野还有待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