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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创新驱动和服务业支撑的经济发展时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产业——流通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承上(生产)启下(消费)的重要作用,成就了它主导产业的地位。流通产业的创新不仅能提高产业自身的竞争能力,还对我国服务业及国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和我国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及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具有显著的现实意义。目前,消费者需求的多样化、复杂化、多层次化趋势,扩内需、促出口等经济问题都对流通产业的严重挑战,特别是,2012年“十八大”提出的创新驱动型经济发展方式。推动流通产业的不断创新,已成为当前我国经济政策制定者面临的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然而,学术界从产业角度特别是服务业的角度对创新政策及其内部协同展开研究的文献较为缺乏。为了弥补这一不足及为了在新时期,制定出合理、完善的流通产业创新政策,本文以2001-2012年流通产业创新政策为研究对象,重点分析其内部协同情况,总结问题与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首先,在对流通产业创新和流通产业创新政策的界定基础上,搜集、筛选出了2001-2012年255项流通产业创新政策。其次,通过对政策的精读和分析,将政策措施分为信息引导及服务、行政措施、财政措施、税收措施、金融措施和其他措施等6方面措施,将政策目标分为创新制度环境优化、创新市场环境优化、创新技术环境优化和流通主体培育等4个目标,同时制定出各指标的量化标准,并对政策进行编码、量化。然后,按照指标的统计分析方法,分别计算出指标的年度数据和协同指标。最后,从政策的演化和协同度两方面,分析流通产业创新政策的内部协同情况,并探讨其深层次的原因。政策演化分析表明,(1)2001年以来,我国流通产业创新政策的数量和力度都在稳步上升,特别是在2010年以来;(2)2001年以来,我国流通产业创新政策使用最多且比较稳定的措施有行政、财政、信息引导及服务,其次是金融和其他措施,对税收措施的运用最有限,金融措施运用的增长幅度最大;(3)不同年份,流通产业创新政策的核心目标不同。但是,创新市场环境和创新制度环境优化一直备受重视。政策协同度分析结果表明,(1)2001-2012年间我国流通产业创新政策的部门协同情况比较稳定,平均每项政策有2个部门参与;(2)我国流通产业创新政策在数量和力度上的协同度较高:(3)行政措施与财政、金融、税收措施的协同度总体上升;(4)财政、税收与金融措施间的两两协同度基本呈现相同的演化规律:前高后低,总体在下降;(5)除了创新技术环境优化与流通主体培育的协同总体趋于下降,其他目标间的协同度总体趋于上升;(6)政策措施与目标间的协同度表现出明显的阶段性,且趋于优化。不同于措施间和目标间的协同度判断标准,措施与目标间的不协同是由政策措施的值大于政策目标导致的,而该差值越大说明政策措施对目标的相对支持程度越大。所以,措施与目标间的协同度越小,政策措施与目标间的状态越好。本文的创新点在于,首先,以流通产业创新政策和政策协同为研究对象,弥补了学术界对服务业创新政策和政策协同研究的不足;其次,将经济学领域中协同研究的定量方法借鉴到政策研究中,为政策协同的研究提供了方法基础;另外,本文对创新政策内涵的理解,及从环境优化和主体培育视角对创新政策目标的划分,充实了创新政策的理论研究;最后,本文发现我国流通产业创新政策的制定体现出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国家战略的变化以及国际经济形式的转变。本文的研究意义在于,一方面,通过对2001-2012年流通产业创新政策的梳理和内部协同的分析,发现流通产业创新政策的制定涉及部门多、部门间合作难度较大,缺乏法律法规的强制性保障;政策措施间的协同总体上不乐观,但政策目标间的协同良好;另一方面,鉴于我国即将启动创新驱动型的经济发展方式,以及中央政府有意将权利下放给地方政府和市场,本文的研究结论对未来一个时期创新政策的制定、国家创新政策体系的建设也提供了启发性思考,如加强政府职能转变,合理理解创新政策的内涵,从内容和形式上合理制定创新政策,特别是针对不同产业制定差异化的产业创新政策;最后,理论上,本研究弥补了从产业层面对创新政策内部协同研究的不足,同时也为创新政策领域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方向,如,差异化的产业创新政策、创新政策的协同有效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