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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已成为20世纪中后期以来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潮流。次区域经济合作作为区域集团化的一种类型,在东亚地区具有特殊的重要性。然而,综观东亚乃至整个亚洲的次区域经济合作,不难发现绝大多数参与地区都是远离本国经济中心的少数民族聚居地,经济发展滞后,温饱问题尚未解决。因此,本文综合运用国际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从民族经济学的角度切入,提出次区域经济合作的民族经济发展观,以求进一步丰富跨国界次区域经济合作的理论认识,拓展民族经济学和国际经济学的研究视野。全文研究的内容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有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理论支持和理论分析,包括跨国界次区域经济合作的概念与内涵、跨国界次区域经济合作的国内研究进展。主要对次区域经济合作产生的历史背景和发展做了总结性的介绍与现实性的分析。在此基础上,梳理了国内外部分学者对次区域经济合作概念和内涵的认识,并归纳了次区域经济合作的一般特征和国内外对次区域经济合作的研究进展等。第二部分是论文的核心部分,包括跨国界次区域的民族经济发展观与跨国界次区域经济合作中的民族效应,主要是对次区域经济合作中的民族经济发展观进行具体阐述。从民族经济学视角,深入阐明了民族与民族经济在次区域经济合作中的内涵与外延——民族及民族经济的双重性,认为广义民族经济(国家层面上的民族经济即主流经济)与狭义的民族经济(少数民族经济)两者在次区域经济合作中共存。从系统论出发,将民族因素对跨国界次区域经济合作产生的影响归纳为具有矛盾、复杂和演变三个属性,并由此将民族效应概括为“正面效应”和“负面效应”。正面效应主要表现在,在次区域经济合作中,民族赖以生存的自然物质基础和环境与次区域地域范围内民族内部语言文字、宗教信仰、价值观念以及生活习惯等方面的连续相似性以及多元的民族资源为次区域经济合作发展注入新的力量与合作内容等。而负面效应则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狭义民族经济生活、生产方式的整体落后性以及少数民族中非正式制度的约束,二是国家层面上的民族合作中民族经济利益的相对独立而造成的参与成员国家的政治结构的对立。对民族负面效应中制约次区域经济合作的少数民族非正式制度进行了四个方面的概括。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认为主流经济与民族经济并举,共同发展是促进次区域经济合作的必由之路,民族经济应在积极促进民族效应的转化过程中纳入到次区域经济合作中来,将其释放到次区域经济合作的国际经济发展平台之上。另一方面,从次区域经济合作来看,发挥民族以及民族经济在次区域经济合作中的积极性,也能够推动和保障次区域经济合作的顺利实现。民族效应的转化是指在次区域经济合作中,民族效应由负面效应为主导向正面效应转变的过程。论文还提出了次区域合作中民族效应的转化模型以及转化机理。指出转化的动力应来自于国家、地方政府和民族本身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