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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洪是两晋时期著名的道教理论家、思想家,在中国道教史、哲学史和文化史上具有重要地位。葛洪的哲学思想内容丰富、涵盖极广。论文从葛洪的哲学思想形成的家世生平背景、时代背景、理论背景入手,对其自然哲学思想的本体论、认识论、辩证法这三个方面进行阐述,进而对其自然哲学思想进行全面评价,指出其科学贡献以及历史局限性。对葛洪自然哲学思想主要内容的阐述主要是在本体论、认识论、辩证法这三个方面展开。“玄”、“道”、“一”的本体论思想是葛洪整个哲学体系中的思想重心,他认为原始本源都应归结为“气”这一概念,世界上一切物质都是由“气”转化而成,最终万事万物又归结为“气”。在认识论上,葛洪提出了“形劳则神散,气竭则命终”的思想,认为“形”和“神”是相互关联、不可分离的,他认为自然界中的一切物质都是客观存在的,按其客观规律发生和发展着,并且认为世界是可以被认识和改造的。葛洪反对儒家一贯秉持的“宿命论”思想,把实践作为认识的基础,提出了“校其小验,知其大效”的实践观。在葛洪朴素唯物主义思想中还包括朴素的辩证观点,他提出了“变化者,乃天地之自然”的变化观,其中变化是葛洪朴素辩证法思想的核心,从“变化者,乃天地之自然”的变化观和“凡聚小所以就大,积一所以至亿也”的量变质变观的辩证观出发,论述了自然界中的一切物质都是处于不断变化、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论文最后简单评价了葛洪自然哲学思想,认为葛洪的自然哲学思想在本体论上没能完全摆脱宗教唯心主义的神仙观,在认识论上陷入了经验主义,还有辩证法思想上的不彻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