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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法权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重要思想来源,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建设的重要理论依据。马克思没有明确提出过法权概念,其政治观点与政治主张中却内含有丰富的法权诉求和人文关怀,正是这种法权诉求与人文关怀赋予马克思法权思想以人文气质,是马克思法权思想走进现代政治生活的理性根基。
本文以马克思法权思想的主要内容为研究对象,从分析马克思法权思想形成的理论背景和历史脉络入手,较为深入地分析马克思法权思想生成的历史境遇,正确揭示了马克思法权思想转变的内在逻辑,为从体系上把握和理解马克思法权思想提供思想史依据。
本文所论及的马克思法权思想的主要内容是文章的核心部分,本部分主要是从实践的角度、方法论的角度、理论归宿的角度来展示马克思法权思想的逻辑框架。其中,从实践的角度对现实的人的关注是马克思法权思想的出发点,马克思不仅对无产阶级所处的“社会最下层”地位进行了揭示,并对无产阶级实现“人类解放”进行了理论武装与实践指导;在此基础上,马克思运用唯物主义辩证法考察了法与经济、法与阶级以及法与国家之间的普遍规律,进而揭示了马克思法权思想是主观与客观、抽象与具体、历史与现实相统一的科学理论;实现人类解放是马克思法权思想的理论归宿,也是无产阶级的法权诉求与价值追求的现实路径与实现手段。
美国学者海尔布隆纳认为:所以向马克思求教,是因为我们不能回避他。对马克思法权思想进行发掘和探究,有助于客观、全面地理解和把握马克思思想的精神实质与价值诉求,从而增强马克思主义运用于现实的理论弹性与指导能力。鉴于此,马克思法权思想对于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法治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