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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启动农村流通设施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提升工程,提出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进入了迅速成长期,各行各业相继涌入农产品电商领域,但是所有竞争者挑战的却是电商领域的最高端,考验的是整个产业链的整合能力,当然这是由农业本身的特殊性所决定的。特别是在其模式的选择问题上,这将决定农业经营主体能否成功,同时这也是专家学者历年关注的焦点。本文在总结国内外农产品电子商务基本模式的基础上,通过山东省新泰市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实践和分析,探究出了县域农产品电商运营模式,以期为县域农产品电商经营主体、地方政府在模式选择上提供依据。本研究结果如下:1、创立了新泰农产品电子商务运营模式。新泰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具体模式为“农户/合作社+新泰农产品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大型平台+消费者”。“农户+新泰农产品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大型平台+消费者”为C2C运营模式,农户直接在大型平台如淘宝开店。新泰农产品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为农户提供产品数据包、产品分销、物流配送等服务。“合作社+新泰农产品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大型平台+消费者”为B2C运营模式,合作社通过大型平台如天猫、沱沱工社等进行销售。新泰农产品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为合作社提供产品包装、策划运营、大型平台对接、物流配送等服务。2、建立了新泰农产品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新泰农产品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具体是指“新泰农产品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实体+新泰农产品电子商务线上平台”。新泰农产品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实体包含市农产品电子商务物流园、市级配送中心和村级农产品电子商务服务站。新泰农产品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线上平台包含“百园千店“分销平台、“买卖提”服务平台(代买代卖)、“杞农优选”平台、同城物流配送平台”体系。3、新泰农产品电子商务取得丰硕成果。2014年以来,新泰市通过“农户/合作社+新泰农产品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大型平台+消费者”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共开展了“樱桃、杏梅、核桃、甜红子”四期农产品集中销售,实现在线交易额2000余万元,带动农民增收400余万元。“百园千店”平台已签约合作社500家,培育网店100多家,“杞农优选”平台汇集全市100多个品类特色农产品,“买卖提”服务平台铺设60个村级服务站,山东杞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评为山东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此模式的有效运行,极大促进了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和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