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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不仅事关经济民生,更对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有重要影响。贫困问题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已成为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的短板。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繁重的任务。近年来政府开始逐步利用金融手段来解决我国的贫困问题,金融扶贫已逐渐被社会各界所认可。然而由于传统金融机构的逐利天性,农村和低收入地区存在严重的金融缺失问题,金融服务供给难以满足民众的金融需求。2016年9月举行的G20峰会,提出发展数字普惠金融(Digital Inclusive Finance),推进普惠金融服务。我国移动支付、电子商务发展全球领先,通过发展数字普惠金融、促进贫困减缓、实现包容性增长,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但是,由于数字普惠金融提出时间较短,关于数字普惠金融对贫困减缓的研究目前还处于空白状态,具体研究还有待加强。因此,本文以此作为研究主题,在相关概念界定的基础上,通过整理现有文献,结合现阶段我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现状和扶贫攻坚的实际情况,总结了其特点及优势,梳理了其影响贫困减缓的理论机制。之后,为实证检验数字普惠金融对贫困减缓的影响,同时进一步检验二者的作用机制,本文选取2011-2015年我国31个省份的面板数据,引用北京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发布的我国数字普惠金融指数,科学选取控制变量,采用动态面板系统GMM估计方法,从整体、东中西部分区域两个层面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能够显著促进贫困减缓。二者显著正相关,对贫困减缓的作用程度东部最大,中部次之,西部最弱。本文进一步实证探讨二者之间的作用机理。结果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通过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发挥减贫效应。一方面数字普惠金融、经济增长等都对贫困减缓有直接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数字普惠金融基于收入分配效应和经济增长效应实现减缓贫困。即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显著负相关,二者都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数字普惠金融水平的提高能显著地促进经济发展。本文认为,有效识别数字普惠金融的扶贫对象,充分发挥金融扶贫和财政扶贫协调联动效应,是实现贫困减缓效益最大化的前提。规范引导其健康发展,发挥减贫效应,还要提高数字普惠金融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直接效用;推动经济增长与数字普惠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经济增长、收入分配等对贫困减缓的间接作用。最后,加快完善数字普惠金融监管体系,提高数字技术安全性,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发挥数字普惠金融贫困减缓作用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