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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行为又称私力救济、自力救济,我国现行民商事法律及诉讼法中并未对民事自助行为进行规定,但在学术界及司法实践中,关于自助行为的讨论是长期存在的。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保护个人民事权益的需求日益增长,而因为举证困难、司法成本过高、执行难、执行周期长等种种因素,国家权利机关尚不能完全满足人们对权利救济的需求,因此社会上出现了许多游走在灰色地带的追债公司、私人侦探、拆迁公司等组织,上述现象不仅极大的损害了司法权威,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如委托讨债进而引起的委托合同纠纷、过当讨债行为导致刑事犯罪、暴力讨薪导致的群体事件等,其不仅对纠纷的解决无益,还有可能引发更多的社会矛盾。自助行为作为私力救济的一种,不但可以满足社会惩恶扬善的需求,也是法制建设一直追求的正义价值,同时自助行为制度也是对民事权利救济体系的完善。由此可见,通过对自助行为的分析与研究,在将来的民事法律体系中建立起合理的自助行为制度,不仅是权利保护的极大进步,也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大进步。通过比较和分析的方法研究自助行为的合理边界,对自助行为的法律规制提出意见,即是本文研究的目的。从现阶段我国的法治建设的阶段性而言,已经基本做到了法律体系完整,下一步如何让法制深入人心,提高权利意识,主要体现在法律对于人们权利的保护的完善程度以及便利程度。所以现阶段完善民事自主行为的研究以及制度的制定,将会是在公力救济保护权利的体制之外对公民权利保护的补充及完善。现阶段社会上广泛存在的民事自助现象大多都是公力救济很难实现或无法实现的权利,如果不能通过合理合法的自助行为去保障该部分权利,一方面损害了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的功能,另一方面也会导致冲突的加深加剧,所以现阶段对民事自助行为的合理边界进行研究是很有必要的,同时,笔者认为英美法国家由于存在判例制度,其针对具体的民事自助行为已经有了很好的评判体系,而我国作为大陆法系的成文法国家,其法律规定天然的存在的更严重的滞后性,且今年已公布的《民法总则》仍然未对自助行为进行清晰具体的界定,现阶段对自助行为的立法存在技术难度高、意见分歧大等困难,故笔者认为通过研究民事自助行为的合理边界能够从法律技术层面将民事自助行为与其他各项民事权利制度进行衔接和界定,给未来制定民法典各分则提供除公力救济外的另一种思路。在文章的结构体系编排上,本文本着先归纳总结,再拓展应用,最后提出实际解决意见的研究思路。首先笔者针对所研究的自助行为的法学意义上的性质,现行理论研究,通过参考与自卫行为、紧急避险等现已有法律规定的私力救济行为进行比较,来分析得出自助行为的一般边界界限,以便于后续对自助行为可否限制人身自由?自助行为是否受诉讼时效限制?等争议问题进行分析总结。第二,针对民事自助行为现阶段争议且社会影响较大的行为边界、所保护权益边界等一些重点问题进行研究,不作全面的铺开,注重通过分析几个对私力救济需求较大的类型化问题来达到研究目的,例如民事自助行为中在紧迫情况下强制力的运用所产生的侵权问题,超出法律规定的高额利息是否属于民事自助行为所保护的权利范围等问题。最后,通过重点问题分析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自助行为应作为民法原则融入现有的民法体系中,且在实践中应给予其一定的免责限度,应在司法程序中设置一定的方式将自助行为纳入作为司法执行的辅助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