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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是做人的基本道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几千年来的光荣传统。诚信的地位很重要,无论对一个人还是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都是必不可少的一项美德。自古至今亦是如此,从尧、舜、禹到春秋时代以孔子为代表的先哲们、无一不以诚信作为为人的根本。只有做好诚信,才能立身。一直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我们仍然把诚信作为道德体系中最根本的内容。诚信对于道德体系的建设至关重要。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的示范,是社会诚信的集中体现,它直接影响个人诚信、企业诚信以及其他组织诚信的发展程度,它位于整个社会道德体系的基础地位,对整个社会诚信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关于社会主义的价值体系,2006年3月,胡锦涛主席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里,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习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其中一条是“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而这也正是我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中的基础,近年来,小到一个人的诚实守信的处世原则,大到国家政府的执政行为和效率,无一例外地被关注,成为当今社会的热门话题之一。政府若带头遵守诺言,讲诚信,可带来良好的示范效应;反之,政府缺乏诚信,则会对整个社会的诚信产生恶劣的传导作用,导致整个社会陷入诚信危机的恶性循环中,成为社会诚信恶化的“催化剂”。政府是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在社会结构中处于强势地位,相对于其他的组织和社会公众来说,在社会地位,拥有的信息等各个方面都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而这种不平等使得政府诚信的信用双方——政府和社会整体,社会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之间的信用关系不容易建立。因此,在体制建设上必须努力转换政府的职能,努力建立服务型政府,努力建立政府信用激励机制以及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从而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化过程。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以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而诚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伦理基石,是最根本的条件。本文正是关于政府诚信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系统研究,通过借鉴国内外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试图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角度,运用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使用分析、综合、比较的方法对政府诚信的缺失的现象、原因进行全方面的研究,并结合有关理论分析提出路径思考。虽说诚信问题是一个很古老的问题,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同的人拥有不同的看法。因此,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对政府诚信问题展开探讨:第一部分是政府诚信的内涵及理论基础、第二部分是转型时期政府诚信缺失的表现以及原因、第三部分是转型时期政府诚信的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