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当今社会企业的经济组织形式不断发展并得到完善,企业的规模不断扩大,单一的公司独立完成异地、跨国经营,或者跨行业提供不同种类的产品和服务愈发地显得力不从心,在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巨大的市场风险时暴露出诸多不足,企业的稳定性和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受到威胁。在这样的市场背景下,关联企业这种组织形式就兴起并逐渐发展成为当今社会经济生活的主流现象。关联企业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具有的优势是以往的企业组织形式所不能比拟的,它在优化企业的组织结构、实现规模经济、改善企业经济效益、降低经营管理成本、减少交易费用、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等方面有明显的优势。然而关联企业表现为一种企业之间的联合,其成员企业在法律上虽保持着各自的独立性,但在经济事实上在却很可能失去了自主性。作为关联企业的成员在事实上须听命于他公司,接受他公司的控制。这种控制权的存在就使得一系列法律问题接踵而至。正确引导关联企业健康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既要充分发挥关联企业在提高企业经营绩效,降低经营管理成本,减少交易费用,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方面的独特的优势,又要保持市场的竞争性,防止过度的经济集中,就必须依靠反垄断法的力量。然而由于我国目前没有反垄断法典,现行关联企业反垄断法律规制还存在方方面面的不足。因此我国关联企业的反垄断法规制亟待完善。 本文从国外的关联企业反垄断立法的现状着手,分析国外相关立法的经验,探讨完善我国关联企业反垄断立法的措施。本文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关联企业的一般考察,首先从关联企业的概念、法律特征和表现形式入手,得出结论:关联企业是两个及其以上企业形成控制与从属关系而构成的企业之间的联合体;其次,分别探悉了关联企业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与以往的企业组织相比所特有的优势以及关联企业的一系列弊端。 第二部分深入探讨关联企业的反垄断问题,从关联企业形成过程和关联企业经营过程两个阶段分别进行分析。针对关联企业形成过程中的反垄断问题,首先明确了反垄断意义上的企业合并概念,即为广义的合并概念:包括新设合并、吸收合并的方式(即狭义的合并);通过获取股份实现对其他企业的控制的方式;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协议、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