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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社会”思想是一个理论与现实意义兼备的话题,在最近30年来受到国际国内学者的再次关注,他们从自己所处时代的“现实”出发表达着不同的诉求。在中国,对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的理解,已经从概念的研究扩展到构建中国市民社会的领域,诸如构建中国市民社会何以可能、何以必要,尤其是对构建中国市民社会的意义以及路径等问题的探究,已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鉴于此,厘清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形成的文本依据,从“实践”去理解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存在的相关问题,充分挖掘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的本真精神,才能为构建“美丽中国”奠定良好基础。本文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论述:
第一章,探讨马克思之前市民社会思想的发展。马克思之前的市民社会思想发展主要有三种范式:其一,亚里士多德、西塞罗范式的市民社会概念;其二,洛克范式的市民社会概念;其三,黑格尔模式的市民社会概念。
第二章,探讨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形成的文本依据。从《莱茵报》时期对“理性国家观”的质疑和哲学批判,到《德法年鉴》时期通过对理性国家观的进一步批判,使市民社会得到“复活”;再到《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时期,实现了对市民社会的哲学批判到经济学解剖的转向,最终在《德意志意识形态》时期及《哲学的贫困》中对市民社会概念进行了阐述。
第三章,探讨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的基本内容。这主要体现在:其一,市民社会思想存在的逻辑前提一现实的人;其二,市民社会的“复活”;其三,扬弃异化的市民社会,走向新的“市民社会”——“自由人的联合体”。
第四章,探讨关于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的理解问题。主要论述由于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的复杂性造成的对市民社会概念、市民社会与国家之间关系的片面理解。本文依据马克思的经典文本,认为只有从“实践”去理解,才能实现同一概念不同指涉的历史贯通性,挖掘出其蕴含的批判与建构的理论意义。
第五章,探讨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对构建中国市民社会的价值。通过对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的辨正,凸显出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对构建中国市民社会的时代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