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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农联社)是我国经济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金融的基础力量,在服务“三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尤为重要。 2003年,我国出台了进一步深化农联社改革试点方案,确立了“因地制宣”的原则,并将农联社改革的方向确定为明晰产权,服务“三农”。2011年8月,银监会给出了农联社改革的最后时间表,明确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农联社全部改制为农商行。为此要在2015年之前全面取消农联社资格股,鼓励符合条件的农联社改制组建农商行。 本文选择中卫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中卫农商行)作为案例进行分析。首先,介绍了农联社改制的相关理论,详细梳理了我国农联社发展历程。然后,以中卫农商行为具体案例,对其改制前后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介绍,详细阐述中卫农联社股份制改革的必要性、可行性,并对改制后的成效进行评价,分析股份制改革模式是否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是否达到了明晰产权关系、加强法人治理、强化风险防控、提升“三农”服务的目标。最后,对中卫农商行未来发展提供意见建议,并结合全文做出总结:第一,我国农联社改革必须解决管理体制问题;第二,我国农联社改制后必须坚持深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