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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课程标准是国家教育部门根据我国的音乐教育实际编订纲领性文件,是对音乐课程教学与学习的基本要求。它是音乐教材编写的依据,对音乐教学的设计及评价有着指导性的意义。音乐课程标准中所涉及的音乐课程的性质、理念、内容的基本要求以及教学评价是基础音乐教育的灵魂。长期以来我国教育部门都在不断地、努力的制定高质量的音乐课程标准。从我国的基本教育实际出发,借鉴了苏联、美国等音乐教育发展较好的一些国家的教育制度和课程设置进行我国音乐课程标准的改革。本文重点将从比较的角度对2001年印制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实验稿”)和2011年编订的《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新课标”)进行详细、系统的对比,从而得出结论。本文的主要内容包括:绪论、我国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的历史发展、我国2001与2011年两个版本的课标的比较、新课标的争鸣与反思、研究结论与综合讨论五个部分的内容。在本文最后还将作者的一些疑问与反思以及本研究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