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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经济转型期间,农村发展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国有关国家领导人、部分地方政府和相关学者已开始研究、探讨一种新的农业技术推广制度——科技特派员制度。我国的科技特派员制度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农民和科技特派员为主体,以满足农村科技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形成的利益共享与风险共担、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的机制,是促进科技人才到农村基层开展科技服务和创业的制度,是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过程中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新型生产关系,是为有效解决“三农”问题而实行的生产方式、经营方式、管理方式、组织方式的创新型变革。1999年在福建南平市试行的科技特派员制度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和有关部委的高度重视,进而在全国示范、推广。目前科技特派员制度已成为新时期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要方式。首先,本文试图通过浅述国内外学者对农业技术推广的相关研究,通过对在“强制性制度变迁与诱致性制度变迁”视角下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起源、发展、实施进行了详细的理论分析,同时也分析了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运行机制,诠释了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内涵,揭示了我国科技特派员制度的特点。其次,作者通过参与湖南省科技厅驻平江县龙门镇桃林村科技扶贫工作、查阅大量资料和文献、对湖南科技特派员主管部门和有关协调、配合部门的访问、对科技特派员接受企业、农户、科技特派员本人的拜访、调查,对湖南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起源、发展、现状以及制度特征和在运行过程中的好的做法进行了详细的交代,并对现存的重要问题如对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认识不深、科技特派员与农户,企业合作形式不完善、科技推广经费、科技特派员的生活、工资等个人必须条件得不到保障等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出这些问题已对我省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效果产生的消极影响。作者通过走访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农业厅、湖南省扶贫办等科技特派员主管、协调、配合部门,探讨了进一步完善湖南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具体措施与做法,如从政策上提高对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认识,拓展科技特派员的推广渠道,提升合作层次和空间,加强人员培训、教育,开展国际合作等,详细阐述了个人的观点。本论文从理论上、制度上、实践上对湖南科技特派员制度都有了详细的分析,提出了有效、可行的完善湖南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方法,对解决湖南“三农”问题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