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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灾难性医疗支出一直是我国各家庭致贫、返贫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未成年人的医疗保障一直以“家庭保障”为主,孩子一旦患大病,高额的治疗费用不仅贫困家庭无法承受,普通家庭也难以负担。目前,我国的未成年人大病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较广,待遇水平较低,“一病致贫”现象频繁发生。与此相对应的是,从1999年至今(除2010年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基金结余都在20%以上,这说明我们医疗保险制度存在很严重的缺陷;一方面,未成年人看不起病。另一方面,医疗保险基金每年都有大量结余。所以,无论从制度层面还是现实情况来